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履职评议工作方案》,确定在今年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部分负责工作人员的履职报告,并结合本单位民主测评、各级人大代表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群众来信来访等情况,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人员
1、市政府副市长史文清
2、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范德武
3、市财政局局长席长青
4、市监察局局长佟彦
5、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杨洪坡
6、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任常海
7、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伟东
8、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立新
二、评议的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是2005年以来的下述工作情况:
1、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履行执法责任制情况;
2、贯彻落实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3、兑现公开承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办事效率、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4、抓班子、带队伍,抓“两风”建设、廉洁自律和发挥表率作用情况。
三、受理社会各界意见的时间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被评议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工作的评价,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6月28日至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受理信访的时间和地点:正常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道里区友谊路307号),受理电话:84655975。
来信来访者应当如实报告自己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