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行政许可工作走上合法、公正、效率、规范的轨道,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于2006年6月至9月对全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和区、县(市)两级人大联合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进行检查,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抽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被检查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法律依据;
(二)被检查部门的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及依据;
(三)行政许可的公开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几类许可程序(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的特别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效能、为民原则的执行情况;
(五)行政许可收费及法律依据,费用收取、使用、管理情况;
(六)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
(七)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和信赖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步骤
(一)自检自查:6月下旬至7月末,市政府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检自查结果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填写调查表,并7月2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二)区县检查: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可参照本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于8月10日前将检查《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调查测评:执法检查工作组将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个别走访、社会调查和查看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真实情况。为了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表意见,执法检查工作组在哈尔滨人大网站www.hrbsrd.gov.cn上开设网上调查,公布举报电话0451—84651038、84681400和电子信箱hsrdfgs319@sohu.com,也可采取书面形式反映给市人大常委会,地址:道里区友谊路307号,邮编:150018。
(四)检查抽查:8月初,执法检查组利用四天时间,集中进行检查、抽查工作。
第一天:上午,在常委会机关会议厅,听取《行政许可法》专题辅导讲座;下午,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汇报,会后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第二天:执法检查组分两个组对市政府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重点部门(每组检查2-3个部门)进行检查,听取其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第三、四天:对区、县(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抽查,每组检查一区一县(市)。人员分组、具体检查抽查时间等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五)综合起草:执法检查工作组研究起草检查《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汇报:10月份,执法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检查《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检查的组织
执法检查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统一执法检查的服务工作。研究室负责执法检查的新闻报道工作。办公厅负责会务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新闻报道
为了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新闻单位应当加强《行政许可法》知识宣传,使全社会了解、熟悉、遵守这部法律,从而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在执法检查期间,新闻单位至少报道三次:第一次,主要报道启动仪式,向社会发布检查《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消息,同时公布群众参与方式;第二次,主要向社会公布全市各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法律依据等;第三次,主要报道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典型事例。
六、几点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法》执行的真实情况;
(二)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轻车简从,不增加被检查单位的负担;
(三)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典型事例,举一反三,认真研究解决,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