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8月28日举行。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为:审议《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哈尔滨市规范职业介绍和企业用工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07年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7年市本级决算;决定授予哈尔滨市第七届“一级功勋教师”荣誉称号;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等。
根据《哈尔滨市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试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公民旁听名额为10名。要求旁听会议的本市公民,可在2008年8月25日9时至11时30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申请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05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咨询电话:8461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