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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3-04-16 10:51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6件,开展专题询问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8个,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工作视察37次,组织专题调查34项,形成调研考察报告40篇,对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督办代表建议106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服务全市大局,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新一届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年初省里几大班子领导同志与哈尔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关于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理清完善工作思路,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无论是确定立法计划、审议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还是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都坚持事先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分四批次对人大、政府、法检两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任免。

二是围绕破解发展难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发挥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作用,围绕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组织、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等困扰城市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数据翔实、公正客观的调研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提出的建议措施已经或正在转化为工作方案或管理规章。针对上半年我市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经济增长乏力的不利局面,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连续两次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视察调研,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包保企业,了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政府经济部门关于经济运行情况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汇报,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综合运用多种渠道缓解资金困难,实现政策效能最大化。

三是全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按市委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难落实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配合市委召开推进会议并下发了《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人大常委会不折不扣地落实会议精神,凡是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要求落实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政治待遇、机构设置、人事编制、干部交流、经费保障等长期制约人大工作的难点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为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创造优良环境

一是进一步强化立法主导作用。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按照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优先、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优先、地方特色鲜明优先、亟待修改完善优先的原则安排立法项目。启动立法项目储备库筹建工作,已征集入库立法建议项目37个。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化倾向。

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推进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大城市建设管理、社会事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立法力度。针对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泊位缺口达42万个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采取加强对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监管,充分利用地下、立体空间和闲置土地,保证停车场的依法配建、使用和管理等多管齐下的方式,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根据市委提出的“大物业、全覆盖”物业管理目标,制定了《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物业一并纳入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形成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和业主自行管理三种模式并存,全方位、广覆盖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创了我市新老物业处处有人管、物业管理人人有权选的新局面。针对居民区经营单位污染环境、噪声扰民这一矛盾焦点,对《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强化源头控制噪声污染,细化保护标准,为创造安静舒适的居民居住环境奠定法制基础。为加强松花江流域资源和生态保护,制定《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推进我市滩涂资源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改进立法方式方法。坚持开门立法,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我市环卫工人作业安全保障、市民体育健身现状、开发区发展等问题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科学立法奠定基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媒体报道面等多种有效途径,加大《哈尔滨市防治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的立法宣传力度,解疑释惑,澄清谣传,推动法规实施。创建立法官方微博,实现立法资源即时分享、立法过程实时互动。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启动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方式,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这方面的探索力度,先后围绕全市物业管理和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题询问。年初,常委会围绕物业管理体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二次加压供水”等问题进行询问,为制定出台《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奠定了基础,开辟了国内结合立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的先河,全国30多家新闻媒体作了广泛报道。政府相关部门对询问中提出的二次加压供水水箱卫生条件不合格、老旧住宅物业失管弃管、老社区住宅供暖温度不达标等11个突出问题积极整改,在全市2266个住宅小区中成立600多个业主委员会,加快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站,推行物业服务公示制度,推动了全市物业管理规范有序发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半年,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早夜市、小作坊等60余个场点明察暗访,梳理出5个方面800余条问题、意见和建议,在常委会上开创性地采取 “边听、边问、边答、边评、边测”的“五边”方式开展询问,一个问题提出有问有答、有评有测一条龙式展开,并将专项工作测评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跟踪推进了农药使用和饲料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农产品检验检测等相关方面问题的解决落实,切实将专题询问打造成“庄严之问”、“务实之问”,彰显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力度。

二是认真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筹备工作情况、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物业管理工作和立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把脉问诊、出谋划策。按照常委会审议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经贸、旅游资源,推动文化旅游发展繁荣;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市委主要领导对常委会选题给予充分肯定。为推进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常委会隔次听取市政府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书面满意度测评,有力增强了监督实效。

三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去年一年,常委会对“四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营造优良发展环境等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组建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中心注册资本总额12亿元,是15个副省级城市中担保实力最强的融资担保平台,极大缓解了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对《禁毒法》和《黑龙江省禁毒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充实禁毒力量,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我市打击毒品犯罪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通过对《城乡规划法》和《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部门理顺规划管理体系,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严格规划管理,提升城乡规划的整体水平。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监管网络,确保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四是广泛开展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常委会结合全市重点工作组织视察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视察,从县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推进城镇化进程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对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进行视察,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尊重科学、合理安排、精心组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视察,推动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落实好“六五”普法规划,常委会通过跟踪调研和视察活动,提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网络普法和加强资金保障等建议,推动普法工作在全市农村、社区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还围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农业大项目建设、备春耕生产、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献智出力,支持政府做好工作。《音乐使哈尔滨更具魅力》、《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若干问题的调查》等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评价。

四、着力强化代表工作,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汇聚各方力量

一是抓好代表培训。年初人代会前,委托各代表团组织新当选代表进行培训,明确代表职责,强化履职意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为顺利开好一次人代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刚一闭幕,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就在哈报刊登了致市人大代表的一封公开信,加强与新一届代表的沟通联系,就提高责任意识、做好群众代言人、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等方面提出殷切希望。针对换届后代表结构新变化,常委会组织了近20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春秋两季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使新一届人大代表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

二是丰富代表活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开展代表访民日、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听民意、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密切代表与选民关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征求和听取代表意见。将4月份作为“代表履职活动月”,组织开展代表风采摄影展和纪念《代表法》颁布施行20周年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为推进新战略、实现新跨越,作出新贡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代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助推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代表活动经费和通讯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初与市政府、市政协共同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制定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狠抓督办落实。代表办理工作满意率98%以上,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落实的598件,占56.1%,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26件,占39.9%。加快实施公交优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使用和返还等一批重点建议的办理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我市公交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处理各类恶意欠薪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830多万元,涉及人员1108人,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常委会组织力量对魏华亮等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将马家沟河建设成为冬季冰雪景观健身娱乐长廊的议案》等一些有价值的议案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逐步完善和优化现有代表议案建议管理数据库软件,与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实行联网,为代表建言献策提供数据化管理和网络化办理服务。

同时,常委会依法完成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推荐工作。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主任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了《关于常委会审议工作办理意见程序》等规章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次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明显提高,组成人员履职意识明显增强。

机关建设不断加强。认真开展“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兴起“讲、学、比、练、看”热潮,机关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在全市“创建首善机关、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充分发挥包扶工作组长单位的牵头作用,组织成员单位深入对口包扶单位与贫困群众结对子、送温暖、帮发展、带致富。认真负责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办理涉法涉诉案件56件。加大人大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全年提拔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14名,体现了在选人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召开了全市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举办了万人参加的普法知识竞赛。做好论文征集评选等工作,推动宪法和人大理论研究。在《中国人大》杂志、《人民代表报》、《法制日报》和《黑龙江日报》发表20余篇宣传我市人大工作的文章。成立了联系指导区、县(市)人大工作的专门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指导办法》,分片召开8区10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题交流联系会议,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功举办东北三省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研讨会议。加强两岸交流合作,组织市和区、县(市)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赴台交流考察,引资引智。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是人大工作紧张有序、固本强基的一年;是凝神聚力、躬身务实的一年;是开拓进取、致力创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协同奋斗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所有关心、帮助、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务实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必须坚持夯实基础、改进作风,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人大工作的开放度和社会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3年的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为领先全国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大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社会不断加快的民主政治进程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期待。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部署,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重要保障。

(一)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上要有新自觉。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对市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及时传达、迅速贯彻,人大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主动报告,确保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确保党委任用干部意图依法实现。要强化大局意识,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合力、协调一致。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略落到实处。要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服务保障民生,监督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在立法工作上要有新突破。按照“统筹兼顾、急需先立、修订为主、民生优先、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开展立法工作。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围绕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社会事业、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做好《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和沿岸景观区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7部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扩大立法联系点数量,逐步将联系点发展到100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法联系网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充实完善立法项目储备库。围绕《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办好立法官方微博,健全新闻发布机制。

(三)在监督工作上要有新成效。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农业备春耕生产、小城镇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对《职业教育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就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沟一河”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专题询问。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六五”普法、学前教育等方面情况,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通过媒体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监督议题。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使专题询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推进隔次会议审议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书面满意度测评。

(四)在决定重大事项上要有新作为。围绕加快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文化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行使决定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跟踪督促决议、决定实施,确保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五)在代表工作上要有新举措。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继续举办好市人大代表春、秋两季培训班。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常委会领导与专职委员分工联系走访代表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议政督政创造条件。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助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百名代表问民生”主题活动,让人大代表成为民情民意的代言人、民生民利的维护人。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征集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坚持重点建议督办等各项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制度,采取“回头看”、“进位”办理等方式,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解决率。

(六)在沟通合作上要有新进展。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开放度。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指导办法》,组织召开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会,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充满活力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大发展历程展厅和人大网站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夯实人大工作的社会基础。密切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国外友好城市议会间的联系交流,积极促进两岸交流合作。

(七)在自身建设上要有新提升。继续推进联系代表、调查研究、民主议事、依法行权“四项制度”建设,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常委会审议和决策水平。按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四不五个一流”工作标准,着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的事业伟大而崇高,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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