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 日市十四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
2012年,城建环保委员会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人大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三严四不五个一流”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开展立法、专项工作监督、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环保世纪行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13项任务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5项工作任务。
一、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新的一届城建环保委员会组建以来,面对工作任务重,组成人员新人多的实际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着手,切实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在提高委员会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上下功夫。
(一)抓好学习。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年初王颖主任在机关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三严四不五个一流”工作标准,进一步统一思想、引领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带领委员会一班人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把抓学习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投身到“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 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之中。领导带头,凝心聚力,与全委同志一起交流思想,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营造了良好的学习讨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向实践、向群众学习的力度,全身心地读好群众这本“无字”的书。
(二)建章立制。为建立健全适合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内部议事制度,我委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针对新战略的实施和新的一届委员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使委员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委员会与政府对口单位联系制度和委员会工作规则。为确保工作质量,委员会定于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邀请负责联系我委的常委会领导参加,及时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对本月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落实要求。
(三)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委员会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委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分解表,明确了职责分工。按照工作要点的部署,我委全年计划完成11项业务工作。在制定工作要点中,我委坚持以服务于新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出发点,以推进城乡统筹和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做好立法、监督、环保世纪行和自身建设工作。在确定全年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时,我们结合任务重、人手少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完成每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保证措施和负责人、承办人及工作时限,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以确保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联系。按照《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与市政府对口单位工作联系制度》的有关规定,3月中旬,我委组织召开了与市政府对口部门联系会议。顾福林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建委等18个市政府对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委今年工作要点,听取了各对口单位今年工作安排的汇报。会上,顾福林副主任就如何做好今年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向与会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他希望各对口单位能够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所确定的目标,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协作与配合,时刻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完成好既定的工作目标,共同推动我市城建环保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实现哈尔滨的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
我委始终将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翔实的调研报告。
(一)开展了土地和房屋征收情况调研工作。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前提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市新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困难,净地率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城市建设发展。为了破解当前土地和房屋征收难问题,更好地支持我市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结合部分人大代表针对我市征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成立了以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调研组于今年4月-6月先后多次深入基层,通过听取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汇报,召开部分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组织省、市、区部分人大代表、被征收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展专题视察和座谈等形式,对我市征收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征收工作基本情况。调研组针对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坚决打击违建行为、落实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等五点具体建议,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得到了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并转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研。
(二)开展了科学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调研工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发展面临越来越大的空间制约和挑战。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涉及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更好地提高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系统开发、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分散建设、私改用途、商业乱批、地下停车场被挪用等问题,实现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我委组织成立了以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调研组于5月-6月部署开展相关调研工作。通过组织视察活动,听取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国内外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趋势。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总体上加强我市地下空间规划、立法、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转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研。
(三)开展了绿地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工作。这项工作被列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为开展好此项调研工作,我委组织成立了以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制定了调研方案。4月上旬,调研组听取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4月中旬,调研组带着问题赴南宁、成都、南京等城市学习考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情况。5月-7月,调研组先后多次深入到道里、南岗、香坊、阿城等城区听取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汇报,并实地踏查部分园林绿化项目,组织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围绕绿地建设和保护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调研组针对我市绿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强化绿化规划管理、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等意见建议,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四)开展了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工作。这项工作被列为今年委员会专项调研课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楼市调控已进入关键时期。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如何走出低估,确保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成为当前亟需破解的课题。6月下旬,我委围绕这一课题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了专题调研组,于今年7-8月先后听取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题汇报,多次深入到开发建设一线实地视察建设项目,先后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围绕如何破解房地产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发现土地供给与需求不平衡、开发建设布局和地产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房屋价格与居民收入不协调、保障性住房融资与管理机制不健全、市场监控力度不够,消费需求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小等问题的存在,是制约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
三、围绕议题,为常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做好服务
我委将协助常委会开展好立法和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积极为常委会开展城建环保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一)做好地方法规的审议工作。在参与常委会审议制定《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过程中,为保证地方法规的审议质量,我们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提前介入,通过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分别召开有居民用户、相关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视察,网上借鉴外地同类立法经验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认真了解这两部法规案的立法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于2月中旬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这两部《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我委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书面审议意见,供常委会议参考。此外,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委配合法制委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题询问工作。通过开展此项专题询问,对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我们还就市政府提报的《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
(二)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好服务工作。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公路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公路养护对于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运行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了解农村公路建成后的维护管理情况,主任会议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顾福林副主任于7月上旬带领城建环保委部分组成人员,就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场查看了道里、松北、呼兰、阿城、五常等部分区县(市)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与政府职能部门、部分区县(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围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涉及的政策、资金、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座谈。7月中旬我委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该项议题进行了专项视察。通过调研和视察我们感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尚存在规划不尽合理、通达深度不够、投入不足、部分工程质量不高、管养体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委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结束后,我委及时将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办理。
(三)为常委会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做好服务工作。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发挥着龙头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列入今年的执法检查工作之中。市人大常委会于10月初组织成立了以顾福林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检查组首先要求市政府做好“一法一例”的自检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检查组用1个多月的时间,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检查。检查组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以及深入主城区部分居住小区、规划展馆、县(市)实地调研等形式,多方位全角度听取了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11月中旬,王颖主任还亲自带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部分组成人员深入到建设项目实地检查,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题汇报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并对我市当前的规划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起草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检查中,检查组针对《条例》废旧立新缺乏过渡期,已启动办理程序的部分项目审批处于停滞这一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这一问题已经使部分建设项目特别是一些棚户区改造项目陷于停滞,给项目建设企业带来较大损失,企业反映强烈,政府及审批部门也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检查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足够重视,研究解决《条例》实施后项目审批衔接问题,维护规划审批执行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加强工作配合,完成省、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检查相关区县(市)贯彻落实市委人大会议精神情况。4月上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六个检查组,顾福林副主任担任第六检查组组长。第六检查组利用三天时间对阿城区、双城市和宾县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三个区、县(市)党委和人大的情况汇报,走访考察了部分村镇,实地检查乡镇和村级人大工作情况。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详细了解《若干意见》的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书面汇报了检查情况。
(二)审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报的相关事项。2月上旬我委接到市人大常委会转来的哈城管呈[2012]2号《关于哈尔滨学院占用绿地建设学生公寓等项目的请示》和哈城管呈[2012]3号《关于哈齐客专工程永久占用江畔公园绿地及移植树木的请示》。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这两项《请示》进行了调查和审查,并提出了具体意见。5月下旬,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领导的批示,对市政府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关于2011年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实施及调整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备案审查,并提出了书面备案审查意见。
(三)认真督办人代会重点建议工作。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城建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386件。会后,我们及时对这些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地进行了梳理。鉴于我市公交发展还比较滞后,城市道路拥堵状况伴随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日趋严重,与我市建设现代大都市发展目标和实施发展新战略的需要不相适应。如果不抓住机遇加快公交发展步伐,我市所面临的交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同时,考虑到我市断头路较多也是造成交通不畅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在筛选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中,将《关于哈尔滨加快实施公交优先的建议》和《关于快速打通化工路的建议》作为今年委员会督办的重点建议。这两项重点建议确立后,我委及时与承办部门就办理事项进行了沟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多次深入到承办单位开展调研,督促其加大办理力度,确保年内办理完毕。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人事代表委和我委相关负责人专门听取了市交通局关于加快实施公交优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11月中旬,王颖主任亲自率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专题听取了市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深入到部分主城区,调研公交场站建设情况,同时就下步工作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和建议。
(四)会同省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一是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工作。5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来我市调研城乡规划立法、执法情况。调研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我市提出的针对《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省农垦总局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其自有用地上自行审批建设项目”的规定与《城乡规划法》的精神相违背,希望对这一规定予以调整的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视察了群力新区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调研组一行对我市贯彻《城乡规划法》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二是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委员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下旬要求市政府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并组织好《条例》的自检自查工作。同时,常委会组织成立了以顾福林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执法检查结束后,形成了书面执法检查报告上报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这次检查为下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6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该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哈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信义污水处理厂、哈药集团制药六厂污水处理和何家沟污水治理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围绕主题,积极推进环保世纪行活动
6月3日哈尔滨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在友谊宫剧场举行。会上,启动了哈尔滨环保世纪行出征仪式。为开展好今年的世纪行活动,我们在总结以往世纪行活动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年世纪行活动“创新发展、造势增效”的工作目标,并按照这个目标,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今年的活动方案。这一方案,同往年世纪行活动相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一是在活动的规格、层次上要有所提升,即高规格组织。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领检查采访组深入到有关区、县(市)、村屯、企业检查指导工作。二是在活动的选题上,围绕服务我市实施新战略、创建环保模范城,提出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的活动主题。这一举措突破了以往按照省环保世纪行主题开展活动的常规做法。三是在宣传报道的力量投入上有所加大,确保了宣传效果。今年共有7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此项活动,累计发稿50余篇。四是在活动的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周等纪念日在八区十县(市)开展了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展,累计展出320余场,参观人次近50万。通过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增强了全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环保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哈尔滨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获得了省“龙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2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一年来,城建环保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人大工作中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并克服了工作人员少任务繁重的实际困难,团结协作,创新务实,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其感受和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内在基础
搞好自身建设是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质量的基础保证。为此,我委按照市人大党组关于“三严四不五个一流”的工作标准和王颖主任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精神的要求,将加强自身建设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首先,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新的一届城建环保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党中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以及相关的业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强化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其次,通过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委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注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委同志坚持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思想作风和脚踏实地、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协调一致、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使全委上下形成合力,确保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联系,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外在条件
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与方方面面的联系。一是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年初,通过召开对口单位联席会的方式,与建口十八个部门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年中,通过参加政府对口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换文件资料、与对口部门综合处室电话沟通情况等方式,保持与各有关部门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二是加强与人大机关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在地方立法、议案办理等项工作中,积极主动与法制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协调配合,互相交流情况、交换意见,保持和谐、互助的良好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与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我委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积极为他们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代表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四是加强与省、区(县)人大的联系。围绕年度重要工作和立法、监督事项,加强与省、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相互走访、共同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做到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10月下旬,我委派员参加了全省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新局面》的发言,与其他兄弟地市交流了工作经验。
三、关注民生,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根本要求
一年来,我们在监督工作中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宗旨,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一是坚持把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村村通工程,以惠及更多百姓,解决他们的出行问题。二是将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为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之一,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遏制私建滥建现象的发生。三是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新战略实施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完成市人代会确定的建设目标。四是围绕涉及民生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公交、绿地保护、房地产开发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公交优先发展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突出了民生优先的理念。上述调研工作,历时时间长,了解到的情况详实准确,问题找的准,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其中土地和房屋征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两个调研报告,配以大量彩色图片作为佐证,与附件一起单独汇编成册,增加了报告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得到了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好评。
四、坚持创新,不断适应工作需求,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根本保证
1、坚持立法工作创新。在立法工作中注意学习和运用“权力制衡”和“权力保护”的现代法制新观念。在参与立法工作过程中,我们在立法观念上以“权力制衡”和“权力保护”的现代法制新观念取代以往法律工具论的错误认识,用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指导立法;在立法的涵盖面上,注意权利与义务、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辩证统一;在审议法规过程中,注意保护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对行政机关的责任、义务加以明确,对行政机关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做出规定,努力使地方法规从原来的单纯“治理型”转变为综合“服务型”,进而大大提高了地方法规的审议质量。
2、坚持监督工作创新。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中,我们将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和规划专家吸收到“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组中,并在执法检查之前聘请专业人士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讲授“一法一例”的基本内容。同时,通过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明察暗访,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执法检查的质量和实效。在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中,我们把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积极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以及新闻媒体等部门联手,通过新闻媒体宣扬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案例;通过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2013年,我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省、市委全会精神,要真学、真懂、真用,努力做到“四个体现”:即在指导思想上,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在依法履职上,体现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时代要求;在重点工作上,体现与全市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的高度统一;在自身建设上,体现创新发展、服务大局的工作取向。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作用,依法履行专委会法定职责,努力开创城建环保委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