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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林委员会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3-04-16 10:51

2012年,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实施市委新战略、大力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在立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立法工作,地方立法的质量和层次进一步提高

(一)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哈尔滨市滩涂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委员会站在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按照常委会确定的2012年立法计划,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于4月下旬,全体委员对《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此次调研采取听取市水务局关于全市滩涂情况工作汇报,实地踏查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有关地段、同部分村民进行交谈等方式,了解掌握了我市滩涂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为《条例》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按时完成上级人大涉农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委员会从有利于推动我市新战略有效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角度,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付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高度重视,在认真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委员会认真加以商讨研究综合,在兼顾国家利益和地方特色的前提下,将充分体现我市实际情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给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为上级人大调整完善法律法规草案提供了重要依据。今年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草案)》等4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被征求单位达29家(次),共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36条,其中一些建议被上级人大采纳。

(三)注重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与深化法律监督制度,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委员会协调组织力量,先后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阿什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控制用地管理的通告》2部行政规章进行备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统一与尊严。

二、依法开展监督,监督内容和领域不断拓展

(一)对备春耕生产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确保我市今年粮食生产再获大丰收、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委员会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资金筹措、籽种安全、农机维修、畜牧保护、农民培训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项内容,以及《关于切实加强种子安全监督机制建设的建议》和《关于植保与施药技术存在问题和改进思路的建议》两个重点代表建议,对我市农村备春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听取市农委和呼兰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双城市、五常市等区(县)政府工作汇报,检查农资市场和种苗培育基地、查看土壤墒情、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走访农户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备春耕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涉农部门抓紧落实和解决,从而促进了我市农业生产顺利有效进行,为确保今年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对我市贯彻执行《农业法》情况进行自查。受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委托,委员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通过采取听取市政府、部分区县(市)和有关委办局的专题汇报、深入一线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贯彻执行《农业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责成各级政府及涉农部门予以整改和解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检自查报告并上报给省人大农林委。

(三)对我市农业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委员会采取实地走访部分县(市)、听取市政府汇报、与市政府涉农部门负责人座谈和要求县(市)上报农业项目统计表等方式,对我市近年来农业大项目(含一产和二产)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通过调研总的感到,我市农业大项目建设呈现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起步、高效率推进的发展态势,对我市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和牵动作用,必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后续力量。在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书记林铎的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

(四)对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按照常委会年初的工作部署,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农林委委员,通过实地考察尚志市、五常市、双城市、巴彦县、木兰县等地工业园区,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对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确保县域经济沿着良性健康轨道发展,形成的视察报告上报给市委。

(五)对《黑龙江省湿地管理条例》进行自查。根据省人大农林委的要求和部署,委员会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对《条例》贯彻情况现行自查,责成市林业局进行统筹协调综合。在此基础上,委员会深入市直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了解了相关情况,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建议,促进了我市对《条例》的深入实施。

(六)组织开展碳汇林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为了履行市政府签订的相关国际协议,加快我市现代大都市建设步伐,委员会站在保护我市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树立战略眼光和前瞻意识,对于发展碳汇林这一前沿性课题进行专题调研,通过采取到外省市学习考察、听取市林业局关于我市碳汇林发展汇报、组织专家座谈研讨等方式,对我市碳汇林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选树农民代表典型,发挥农民代表引领示范作用

为了集中展示我市新一届农民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委员会集中精力和力量,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深入到十六个区县(市),实地走访人大代表,对事迹材料认真修改把关,组织编写了《哈尔滨市农民人大代表风采录》,共收录了27位农民人大代表先进事迹材料,树立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农民代表典型,从一个侧面彰显全市人大代表的整体形象。《风采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语言生动,图文并茂,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的充分肯定,受到基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对于激励和鼓舞农村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的伟大实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坚决贯彻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委员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障。年初以来农林委党支部按照王颖主任提出的“四个决不、五个一流”的工作标准,牢牢把握“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谨作风”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搞好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2月1日和7日常委会机关干部大会和党组(扩大)会议结束后,委员会全体干部在洪斌主任亲自组织和带领下,立即分别对两个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省委书记吉炳轩同我市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和王颖主任对今年工作的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上来,增强了做好今年乃至今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在机关召开传达省党代会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大会之后,委员会立即召开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省市委主要领导和王颖主任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11月19日,农林委全体党员对十八大报告全文进行了集中学习,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林委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

二是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按照机关办公会议的要求,农林委党支部全体党员,查找了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对有关法律和人大业务掌握不够、对我市农村情况了解不够、对农林委工作规律把握不够、对农林委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制定了征改措施,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以保持党员纯洁性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争先创优为主题的争先优讲学比练看活动和以帮扶解困为主题的扶贫济困结对子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途径新方法。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专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农林委员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同各区县(市)人大相关部门联系办法》、《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同市政府涉农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办法》、《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同市人大代表联系办法》等制度,努力提高专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2013年工作建议

2013年农林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统领,以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推动实施市委“强县”战略,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一是在立法方面,配合有关方面搞好《哈尔滨市内河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畜禽养殖划分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二是在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备春耕生产和10个样板镇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和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三是在发挥农民代表作用方面,继续选树农民代表典型,建立完善与农民代表的联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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