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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在北京举办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3-05-30 14:54

  5月26日至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举办的2013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在北京举办。来自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西藏、青海、宁夏、台湾、解放军15个选举单位的26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

  26日上午,学习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廖晓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少琴,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卫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纪检组组长王金亮,出席了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万宾主持了开班式。29日下午,学习班举行结业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作总结讲话。

  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开班讲话中说,重视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强调要加强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学习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张德江委员长关于加强学习的论述和要求,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加强学习要在三个结合上下功夫,要坚持学习和思考相结合,要坚持学习和运用相结合,要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要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履行好代表的神圣职责,做讲政治顾大局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联系人民群众的模范、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模范,增强履职意识和履职责任,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为期3天半的时间里,学习班主要安排了两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一是学习并印发了宪法和有关法律汇编,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相关文件汇编,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汇编;二是围绕代表履职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安排了7个辅导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万宾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灵魂 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贡献》专题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作《如何审议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专题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作《我国的审判制度与司法公信力若干问题》专题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作《我国的检察制度》专题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廖晓军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改进和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专题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作《人大代表如何同媒体打交道》专题报告。同时,学习班还安排了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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