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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步入“精细化” 时代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4-02-26 10:37

中国立法步入“精细化”

时代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或修改的每一部法律都堪称精品,每一部法律都显示了高超的政治智慧,每一部法律都装满了百姓的心愿,每一部法律都表达了立法者尊崇民意、追求完美的精神境界,每一部法律都是依法治国进程中一个坚定而又有力的足印。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又站在了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立法工作如何完成转型升级?如何实现观念的递进和境界的攀升?如何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在过去的一年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立法实践,向国人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助推法治中国建设

  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就指出,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承担着制定法律和保证法律实施的职责,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负有重要使命。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级,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历史重任落到了我们的肩上,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接力前进、接续奋斗,走好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做到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立法权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立法工作是推进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山东调研时,他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法律的权威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张德江委员长的讲话审时度势、立意高远、内涵深刻、针对性强,体现了今后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主基调。一年来,按照这一立法工作基调,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立法工作取得了耀眼的成绩,赢得了一个精彩的开局。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或修改的每一部法律都堪称精品,每一部法律都显示了高超的政治智慧,每一部法律都装满了百姓的心愿,每一部法律都表达了立法者尊崇民意、追求完美的精神境界,每一部法律都是依法治国进程中一个坚定而又有力的足印。

  为了全面谋划今后几年的立法工作,去年10 月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召开了立法工作会议,张德江委员长作了题为“提高立法质量,落实立法规划”的重要讲话。会议还公布了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2013 年,在全世界密集关注下,中国新一轮改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启动了。改革为人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如何通过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就成了摆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设立上海自贸区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积极主动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因而受到国内外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支持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发展。2013 年8 月30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上海自贸区获准设立尚未成立之前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对于此次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是“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与此同时,决定设置了授权时限,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新一轮改革的关键是要放权于市场和社会,即在加强必要监管的同时,政府的“有形之手”不宜过多,也不宜伸得过长。为推动改革,2013 年3 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此背景之下,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各项新政,陆续取消和下放数百条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我国的立法体制,一些领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需要修改相关法律以获得支持。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2013 年6 月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文物保护法等12 部法律的决定。2013 年12 月28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 部法律的决定。修改后的19 部法律分别从各领域简化、下放和取消了相关行政机构的审批权。对于集中“打包”修改推进改革,舆论普遍认为,这将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体现了通过立法保障和促进改革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

  2013 年12 月28 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会上,有两项议程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那就是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从党中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应的决定和决议,只有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不仅让人们看到了人大在改革中的作用,同时,也展示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勇于担当的政治气魄。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时刻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这是过去一年来立法工作一个鲜明的特色。张德江委员长曾形象地指出,“法律修改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与社会热点不搭界”,更不能“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一段时间以来,特种设备成了埋伏在人们身边的“隐形杀手”,接连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屡屡刺痛人们的神经。因此,社会上要求制定一部高质量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作为回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制定这部法律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了使这部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实践中能切实管用,真正成为百姓安全的守护神,立法者认真对待每一个条款,做到细而又细。用法工委一位负责人的话说,蹦极的那根绳这部法管,游乐场的碰碰车这部法也要管。正因为如此,草案条文由原来的72 条增加到101 条。

  在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根据各方面意见,对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规范,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三包”、格式条款、召回缺陷产品等方面的义务,通过赋予消费者协会组织公益诉讼的职能、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等缓解消费者维权难度,设立了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行政罚款金额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社会关切的网络购物“后悔权”、个人信息泄露、经营者霸王条款、虚假广告、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问题都得到了回应。

  旅游法则针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景区门票价格随意涨价、旅游者维权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旅游市场、损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做出了规范。

  此外,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也都充分考虑到了百姓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

  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核心,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换届伊始,张德江委员长就明确指出,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施效果,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的永恒主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基层,问计于民,让人大立法更“接地气”,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为此,张德江委员长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去年5、6 月间,他就特种设备安全法专程赴基层调研。调研期间,他深入车间厂房,了解生产情况,并与企业负责同志就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他还在广东主持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等的意见。

  为了严把立法质量关,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在法律通过前增加一道“工序”,即立法前评估。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修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等法律案开展通过前评估工作,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公众代表、相关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等,就草案的内容可行性、出台时机以及实施后的社会效果、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论证评估。从实际效果看,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活动,既提升了立法质量,也盘活了整个立法工作。

  开门立法、尊崇民意,让百姓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不仅有利于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也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资产评估法等3 部法律草案试行二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即对常委会二审稿再次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为了增强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实效,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避免“你说你的、我改我的”。对合理的意见,尽量吸收采纳;对不予吸收的意见,给予必要的解释说明。此外,还注意把网上意见与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和立法调研收集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正确处理多数与少数、强音与弱音的关系,尽量准确把握和体现群众意愿与诉求。

  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坚持精益求精的原则,对每一部法律草案都精雕细琢,力求使每一部法律都能成为精品。例如,在审议旅游法草案时,虽然此前已进行过两次审议,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然认真审议,踊跃发言。据统计,共110 人发表了意见。法工委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出针对81 个条款的上百条意见。法律委员会逐条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又作了40 余处修改。

  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虽然刚刚起步,但却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标志着一个精细化立法时代的正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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