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2015年11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5年, 哈尔滨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以及市人大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监督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强化自身队伍建设,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监督,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特大型城市,拥有45个少数民族成份、60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6%,每年还有数以万计的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来哈市学习、务工和经商,做好民族工作尤为重要。因此,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们将民族工作作为今年委员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上半年,我委组成由委员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的调研组,依据《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相继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区、县(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少数民族企业负责人,市、区人大代表等一系列座谈会;赴南岗、道里、阿城、尚志等地充分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南岗红旗满族乡、道里抚顺社区、阿城料甸镇、尚志河东乡等地的民族工作;赴外省市学习考察民族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我市民族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变化,针对基层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发展、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
10月份,市委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后,王颖主任亲自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哈市第七十三中学新疆部、市朝鲜民族艺术馆等单位的民族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报告,组成人员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弘扬民族文化,推动各民族间的融合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民族工作整体合力等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已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会议通过后,转市政府落实,强化了民族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围绕发展战略,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我市湿地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随着哈尔滨市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湿地旅游已成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另一张正在整体推进的名片。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又涉及旅游、规划、水务、林业、公安、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因此,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带领下,对我市湿地旅游情况进行了调研,并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市部分湿地,以问题为向导,以促进湿地旅游发展为目的,以滨江湿地为典型,召开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了全市湿地旅游工作情况报告;王颖主任针对部分湿地景区特色不够鲜明、发展不够平衡,存在同质化竞争;道路交通、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景区的水电、卫生、环保等设施建设薄弱;部分湿地出现重旅游效益轻湿地保护现象,投资不足成为继续开发建设的瓶颈等问题,提出了端正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坚持生态性原则,把保护、恢复原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旅游规划引领作用,维护规划的完整性、严肃性;以提升景区(点)品质为目标,加快推进湿地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加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下配合、市区联动,提高湿地旅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等加强湿地旅游景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滨江湿地基础设施陈旧滞后,服务、管理比较粗放,道路交通不畅、路面狭窄、破损严重,部分路段没有路灯、护栏和路标指示牌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以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形式反馈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所提意见建议, 立即将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分解、逐项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答复有关代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太平大队针对堤顶路夜间超载车辆多的情况,采取增派警力,加大巡逻监控力度,对超载大货车依法进行上限出罚,对车主及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的措施,减轻不安全因素和路面破损情况,确保此路段交通畅通;道外区文体局已经请示省市旅游主管部门,协调沟通规划、交通、城管水务等职能部门解决滨江湿地存在的道路资金不足、养护管理不善、缺乏交通指示牌和护栏,民富桥涵洞行车困难等问题。堤顶路现正在进行拓宽改造,路灯、护栏等基础设施正在完善,涵洞积水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文体局正在从旅游工作角度对滨江湿地景区进行宣传推介,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服从服务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为组长,常委会委员、民侨委组成人员、法律专家顾问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4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以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目的,对委员会对口联系的市民族宗教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等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包保的阿城区、通河县、依兰县等区县的“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通过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自检自查汇报、审查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明察暗访、知识测评、调查问卷、专项视察等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检查工作,完成了统一部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行政许可权力确认不准确、后续监管仍是薄弱环节;部分区县部门之间行政许可的衔接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存在着个别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办结超时限、归档不及时、权责不明晰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跟踪问效,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民侨委责成专人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向市政府联系部门印发通知,提出要求,明确报送时限,并定期登陆“哈尔滨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提交查询系统”查看对口联系部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了解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主动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建议办理的意见。针对秦玉宝代表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把哈尔滨打造成著名的旅游城市》的重点建议,我们结合专题调研,将重点建议纳入调研工作,并对市政府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有效地提高了重点建议办理质量。对于涉及的有关民族、宗教、侨务、旅游等方面其他建议,通过与工作部门及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协调,听取牵头主办建议部门对办理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规范办理程序,形成客观、详实、可操作的答复意见。并按时限要求,将重点建议督办情况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告主任会议、报送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
五、加强上下沟通,密切工作联系,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针对今年我们民侨委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局级以上干部全新的特殊情况,利用有效时间,集中在上半年拜访了省人大民侨外委,走访了对口联系的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相关工作,交流工作信息,拓展工作思路,增强工作主动性,了解和掌握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等方面工作情况,为今年有效开展我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配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执行情况调研等项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旅游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执行情况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民族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按照《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在选区基层人大代表联系,我委积极为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所在选区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等项工作做好服务,了解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情况,征求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代表的工作生活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委3名同志积极参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发言)组工作。积极参加“一法一例”等专题询问工作。全年六次接待外省市人大学习考察组,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开展侨务外事工作的可行途径。
六、积极协调配合,注重自身建设,努力发挥委员会整体功能
民宗侨外委特殊的工作对象、特殊的工作性质,要求其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不仅具备民宗侨外方面的一般性工作经验,还要具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及一定的法律业务水平。因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严三实”和市人大党组提出的“三严四不五个一流”的工作标准,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练好内功,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适应人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提升委员会的整体工作能力。努力做到不错位、不越位,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履职、民主履职、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一)加强学习,激发活力,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着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以会代训、参加专题辅导、专家讲座等形式,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针对实际工作要求,围绕市委新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思考如何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在立法、监督、视察和调研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围绕群众期盼热点,思考如何转变作风,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思考如何加深对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加强对政府执法标准的把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二)求真务实,强化内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注重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适应人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树立创新务实的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以务实的态度制定工作目标,用扎实的措施促进工作落实。主动走访工作联系部门,了解掌握动态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把工作的重心沉下去,努力有所作为,推进委员会工作上水平。
(三)团结和谐,凝聚合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牢固树立与和谐相适应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委员会全体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工作情况的相互沟通,工作信息的互相交流,促进工作创新;加强与外地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沟通联系,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加强与对口工作部门和区县人大联系,形成工作互动互补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