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跟踪督查,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年来,组织了1次专题询问、2次常委会视察、20余次调研活动,召开委员会会议4次,初步审议6个专项工作报告,提出40余条审议意见,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改革热点,促进常态监督,建立预决算、国资监管新机制
(一)抓住监督热点,凸显监督刚性,审计整改专题询问工作成果显著。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精神,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我们开展了对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询问。为开展好此次专题询问,财经委、预工委自今年6月份起着手进行准备,争得市委同意,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自查;专门听取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组织召开了12个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调研。第二十五次常委会会议期间,针对存在的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建设项目超预算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市审计局、财政局等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回答了询问。询问中,委员及代表提问一针见血,不回避矛盾;应询人直面问题,坦诚相对;媒体报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询问结果逐一进行了打分测评,结果现场公示。这次询问,把听、问、答、测有机结合起来,问题具体直接,针对性较强。既凸显了人大监督的刚性,也对今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把握深化改革主旋律,探索创立国资监管新机制。按照常委会《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中关于强化人大国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人大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和措施的要求,针对我市国有经济比重偏大、结构单一、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财经委探索建立了与市国资管理部门的联系制度和运营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抽调专门人员加强与市国资、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年初以来,市国资、财政部门已分别报告了2014年全年、2015年1-4月份、1-6月份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情况,首先从增加监督频次入手加大了监督力度,使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国资监管工作的监督开始走向常态化。同时,根据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受常委会委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对201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情况(含2015年上半年情况)开展了工作监督,形成了审查报告,并及时向政府部门进行了反馈。
二、加强能动监督,注重成果转化,专题调研工作硕果累累
(一)快速反应、立行力争,扎实抓好中央支持政策的承接工作。2014年8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东北振兴的28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项政策举措时效性很强,需要乘势而上,主动作为。为此,我们及时将财经委年度工作做了调整,将其作为委员会的第一项重点调研课题。3月,成立了由专顾委的经济学专家以及政府经济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专程前往沈阳等城市进行学习考察,实地踏查了多家高科技企业。取经回来后,课题组又加班加点,一周时间就形成了万余字的考察报告。提出的要“着力破除体制粘性和结构刚性,一手抓深化改革和风险防控,一手抓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的对策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海波书记批示:“这是一篇非常有见地的报告,送请市政府阅参。”希斌市长批示:“请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行政审批中心对报告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措施和方案。市长专题会可专题听取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立足市情,关注热点,结合促进全市产业创新升级开展了专题调研。经济新常态下,我市面临着传统产业竞争优势逐步弱化、战略新型产业发展不充分、科技与金融融合度不足等因素带来的严峻挑战。产业是一个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创新是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源泉,十八届五中全会也对创新驱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财经委课题组从5月份起,历时半年左右时间,深入全市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20余户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并专程赴武汉、成都、西安等地学习考察,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关于加快哈尔滨市产业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报告提出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确定我市通用航空、智能装备等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畅通风险投资渠道,聚集黏性创新资源,借鉴波士顿模式的成功经验,有限产业、有限目标、重点创新,打造一批千亿产业集群,推动我市产业的提档升级,实现区域经济的振兴。王颖主任批示后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调研报告质量很高,针对性很强,请市工信委、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利民开发区、宾西开发区阅研。并结合当前及今后工作,参考吸纳”。
通过这种主动作为的监督方式,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在贯彻落实政策中与国家政策对频、合拍、共振;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在促进政府工作的能动性和时效性方面积极作用。
三、严守法定程序,夯实常规监督,努力创新计划、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
(一)认真完成年度计划与预算的审议工作。年初,对我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审查报告,并代大会起草了相关决议。年中,先后对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审,代常委会起草了相关审议意见,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把完善体制机制、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等建议和要求,促进了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通过定期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加强了对计划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年初以来,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部分经济指标增速回落,工业下行压力加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任务更为艰巨。为准确及时掌握经济发展情况,我们坚持每季度举行一次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主要经济部门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汇报,邀请经济界的专家、学者到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从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切入,重点分析了我市第二产业增速缓慢、房地产市场运行趋缓、财政收入增长难度不断加大等原因。通过对经济运行的有效监督,不仅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也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抓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审查监督工作。财经委员会将规划编制的监督审查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坚持抢前抓早。配合组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十二五”以来的产业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实地踏查了哈工大机器人产业集团、百威英博哈尔滨啤酒、和鑫彩色印刷公司纸制品包装等项目。陪同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总体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层次、职业、界别人大代表,专门就规划纲要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征求意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规划的编制和财经委的审议工作。
四、坚持创新求实,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建设
(一)配合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行政许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本着“力求实效、不走过场”的工作原则,对检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精心设计,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做到了专业力量强。吸收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法专家加入检查组,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高质量的开展。二是做到了检查范围广。覆盖了委员会对口联系的、有行政许可权力的6家单位,对其公示的69项行政许可权力逐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清单审查。三是做到了调查结果实。赴各单位的审批窗口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卷的方法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做到了检查形式多样,通过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走访企业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今后,财经委将继续对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梳理,确保该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以及地方行政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征询意见工作;完成了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哈尔滨市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四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等三项政府规章的审查与备案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意见整理上报。
五、树立服务意识,注重协同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其他各项工作
(一)认真完成人代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建议的承办、督办工作。2015年,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财经方面的代表建议1件,督办150件。其中承办了王俊迪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权建议》,是近几年来财经委员会首次作为代表建议的承办部门开展工作。我们会同预工委共同对建议涉及到的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比照各地的创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代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督办的150件代表意见中,张玉斌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哈尔滨产业创新模式的建议》、刘金成代表提出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收支应纳入市本级或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接受同级人大审查、监督、批准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我们将督办代表建议与委员会的课题调研、专题询问等项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有计划、按程序、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对两件重点建议进行了认真督办,使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不断提高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的意识,努力为代表履职尽责提供服务保障。一是按照机关统一部署开展了“依法治国、人大代表作表率”主题活动。会同农林委员会,与香坊区人大常委会携手合作,以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23周年为契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双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二是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邀请委员会负责联系的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工作调研等活动。组织了对明水、克山等地电子商务产业及电商创业园区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为代表起草有关“‘互联网+’发展模式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建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与全国人大联系,积极协助配合省人大组织的“三查”等工作。9月,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召开的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并做了题为《紧扣改革主题、创新监督方式、努力增强新常态下人大财经工作实效》的交流发言。7月,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完成了对我市节能减排的调研工作,在检查、视察中,我们精心准备、科学安排、积极协调,保证了省人大交办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坚持学习、内强素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财经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党组的要求,坚持学理论强党性、学业务强素质,狠抓自身队伍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注重把“三严四不五个一流”工作标准与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突出从严从实,力求在解决具体问题上有进展,在整改落实、立规执纪上有突破,在经常性思想政治建设上有创新。二是在业务学习上,认真学习新修的代表法、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财经专业知识,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三是在作风建设上,进一步树立干实事的精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全委上下注重总结经验,深化成果,多篇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被《法治》等刊物刊发。其中《对我市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市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究会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财经委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在如何建立人大财经监督的常态机制;如何充分发挥各领域人大代表在经济领域监督中作用;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和措施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思考与改进。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发展目标、思路和战略,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坚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我市振兴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
1、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我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交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2、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我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交初审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3、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各项准备工作。
4、做好常委会审查批准2016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决算的初审工作,提交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5、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专项工作视察
1、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对“一法一例”专项检查工作。
2、协助常委会组织视察全市战略新型产业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3、协助常委会组织视察哈尔滨新区建设的进展情况。
三、专项课题调研
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选择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等关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常态化监督工作
1、继续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常态化。
2、继续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工作,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
3、继续做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五、其他工作
1、做好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有关财经方面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
2、继续加强同省人大、各县(市)区人大及财经委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共同构建以求实务实、有效监督为主旨的人大财经工作新机制,实现以依法履职、改革创新为目标的人大财经工作新追求。
3、作好全国人大及省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安排的有关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4、认真办理常委会交办的相关临时性工作。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全委上下要严格践行“三严四不五个一流”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意识。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支部将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集中学习,把握实质,吃透精髓,指导实践。开展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学习,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与新预算法的衔接工作,使得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推进人大财经监督改革相互协调。二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树立法治理念,选择与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课题进行调研。三是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人大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