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副主任顾福林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赵坤、黄玉生、杨杰,秘书长王镜铭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玉丰关于《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坤关于拟免职人员的说明,副市长丛科明关于拟任免职人员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2名省人大代表作了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任职人员向国徽宣誓。
王颖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她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是落实省委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和污染防治实际,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起草、审议、制定的。相关部门要尽快履行报批程序,力争让《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在下一个供暖期煤储前发挥作用;要做好法规的宣传工作,使新法逐步深入人心;要做好法规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法规实施的沟通衔接,提前考虑建立监管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治理措施。在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要适时开展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规范保障作用。
市直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