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纪元主持。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孙燕荣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作了说明。市工信委、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如何推进条例实施作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市发改委、市住房局的相关同志接受了场外采访,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经分析污染源,哈尔滨冬季大气煤烟尘占大气污染物总量的44.65%,燃煤是造成哈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煤污染防治工作,于2015年11月召开加强燃煤管控保护大气环境立法座谈会。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追加《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为正式立法项目。经过深入调研、紧锣密鼓地工作,2016年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并经4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哈尔滨市也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的城市。条例实施后,市工信委、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将从燃煤总量、质量、设施及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哈尔滨环境污染问题,还百姓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