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除呼兰区利业镇届期未满外,决定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
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各区的选举日确定在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各县(市)的选举日可依法自行确定。2016年1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举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月底前召开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