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机关建设 历程展馆
人代会 常委
主任会议 工作动态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通知公告 决议决定
工作报告 调查研究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
栗战书在西藏调研青藏高原生 ...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 ...
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 ...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 ...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断提高政治...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 信息页面 返回首页
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6-08-24 19:07

 

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哈尔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草案)》

  24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哈尔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据了解,多年来,哈尔滨市监理市场存在无资质监理、超越资质监理、挂靠监理等现象,而国家和省尚无专门立法。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哈尔滨市将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强化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监理人员需持证上岗

  针对监理市场无资质监理、超越资质监理、挂靠监理等突出问题,条例(草案)强化了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

  条例(草案)规定,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并在证书确定的专业范围内开展监理业务。在审议中,部分组成人员认为,培训证书不能够有效证明监理资质,建议强化监理人员的资质认定。

  锁定施工总监理信息严控工程质量

  为加强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对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其监理行为作了具体规范,明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同时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系统信息锁定,以避免其承揽的监理工程过多,造成监理工作质量下降。

  未建监理信用档案可罚万元

  针对目前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信用缺失问题,为加强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哈尔滨是将构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

  条例(草案)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信用档案,并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信用评价结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社会公布,并依据评价结果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条例(草案)明确:未按规定申报单位及其监管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的,或将处以最高一万元罚款。(哈尔滨日报记者 尹明)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