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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人大常委会构建“三位一体”格局 强化职能作用发挥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6-11-16 15:38

  延寿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实现监督工作见实效、代表工作放异彩、自身建设大提升的目标,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强化监督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

  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依靠议案推动解决难点问题,依靠专项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依靠专题询问推动解决热点问题,依靠宣传教育解决增强法律观念问题,监督实效大幅提升。针对代表集中反映的“送子车”混乱问题,通过会议程序形成了大会议案,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通过调研、考察和积极探索,历经3年多努力,成立了3家“送子车”公司,配置规范的“送子车”42辆,解决了2600多名学生安全乘车问题。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检查为抓手,依法开展专项检查20多次,推动解决了县人民医院和延寿镇中心小学异地新建、生猪屠宰厂安全监管、道路交通规范管理、新农合报销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25个突出问题。采取专题询问手段,强化专题询问功能,每年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1—2次。推动第二热源厂建设,提升了城镇内的供热能力和质量;推动水源地保护,县政府清理和停止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建立了延寿县物业管理办法,提升了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在强化刚性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功能,把宣传教育贯穿监督工作始终,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先后举办2次大型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全县36个党委100多名干部参加,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了全县干部的法律意识;举办《新预算法》知识竞赛,全县143个预算单位420多名干部参加,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推动预算改革取得历史性进展,实现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化、常态化。

  二、校准工作导向,全面激活代表作用

  坚持人大工作“三个倾斜”。即,人大工作向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工作向代表工作倾斜,代表工作向活化作用倾斜。以提升代表素质为前提,以打造代表活动载体为依托,以增强代表社会影响力为手段,以规范代表管理为保障,促使进广大代表普遍参与到人大工作中来。依托省、市视频培训平台,累计培训代表500多人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基层代表到北京全国人大培训中心等地参加高层次培训150多人次,邀请省法律专家到我县为代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使代表学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掌握了本领。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建立代表参与“三查(察)”活动制度,共有363人次参与其中,参与率达86.3%。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议至少有10名代表列席。安排代表参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征求意见、检察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代表社会作用得到提升。指导9个乡镇建成“代表之家”,使其成为代表活动的重要阵地。编发《人大工作交流》期刊52期,建成并开通县人大信息网络平台,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及有关决议、决定,代表交流实践经验200多件。组织代表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密切群众联系,尽好社会责任。创设实施 “12345”载体活动,每年安排代表联系1个创业户,帮助2个贫困户,为选民办3件以上实事,提出4条以上建议,坚持走访50名选民。开展代表创业建功活动,召开2次代表创业建功表彰大会,举办“创业绩、稳增长”人大代表经验交流活动,激发代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涌现出一批杰出典型。人大代表创办的弘海物流、医药销售连锁机构、中实源米业等企业,为振兴县域经济发挥重要作用;人大代表组织筹建的“挚友”爱心社、“爱心食堂”等公益组织,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不断完善代表管理机制,督促代表更好履职。制发代表四情手册,要求代表及时记录社情、政情、舆情和民情。代表每年参与“三查(察)”活动不低于2次,走访选民不少于2次,提出有价值的建议2条以上,并把代表参与“三查(察)”活动和重要事项讨论协商的表现以及提出意见、建议等情况作为评价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代表连任推荐的重要依据。

  三、着力打造人大“作用体”,增强人大工作张力

  打造了“以人大代表为基础、以常委会委员为支撑、以主任会议成员为核心”的人大工作“作用体”,建立起规范有序的人大工作机制。在发挥代表基础作用方面,注重代表建言作用、传播作用和联系群众作用。建立代表意见、建议“提出、审议、定性、分类、会商、交办、反馈、报告”八步流程和问效制度,推行“参与式”监督的工作方法,让意见建议提出人参与意见建议的办理过程,实现意见建议提出与办理的有机结合。把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作为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增进选民对代表的信任感。五年来代表提出意见、建议958件,其中会议提出431件,“三查(察)”活动提出527件;代表共走访联系群众6300多人次,征求群众意见839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423件。发挥委员的政治、审议和引领作用。委员参与决议中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县委和人大党组保持一致。在专项审议、“三查(察)”、专题询问、民主评议等工作中,委员共提出意见、建议730多条,形成调研报告40多篇,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了参考。建立委员联系代表制度,采取委员与代表“结对子”的工作方法,委员联系代表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协助代表反映或解决履职中的实际问题720多件。在发挥主任会议成员职能作用方面,注重主任会议成员指导、督办和统带作用。建立主任会议成员联系政府工作部门和代表团工作机制,主任会议成员按照分工每年深入工作部门和代表团开展检查指导5次以上,推动了有关决议、决定和相关工作落实。坚持代表建议以及“三查(察)”工作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分工督办制度,与“一府两院”保持密切联系,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发挥主任会议成员集思广益作用,召开主任会议34次,研究确定常委会议题、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143件,提高班子整体合力,带领人大系统开创工作新局面。(供稿:延寿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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