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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盾 守住冰城一片天蓝水清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6-12-14 07:20

法治为盾 守住冰城一片天蓝水清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环保工作纪实

  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从久负盛名的“冰城”到享誉世界的“夏都”,哈尔滨用“好环境”向中外游客递上一张“烫金名片”,而在这“大美湿地”“百里生态长廊”等景观的背后,是哈尔滨以法律为武器做生态环境缔造的坚强护盾。

  近年来,哈尔滨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和规章呵护蓝天碧水,市民也称赞全市为环保所做的努力。哈尔滨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建设,用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 重拳治污

  整治燃煤尾气 呵护碧水蓝天

  哈尔滨地处北方高寒地区,冬季取暖时间长,经分析污染源,哈尔滨冬季大气煤烟尘占大气污染物总量的44.65%,燃煤是造成哈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召开加强燃煤管控保护大气环境立法座谈会,专题研究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并要求哈尔滨发挥省会城市的带头作用,先行先试,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加强对燃煤污染防治。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追加《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为正式立法项目,举全机关之力,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

  今年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这部《条例》,哈尔滨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的城市。其后,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从燃煤总量、质量、设施以及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重拳整治燃煤污染,呵护蓝天。

  哈尔滨市机动车已达130万辆,年均增幅超过15%。经解析测算,本市机动车污染对大气颗粒物的贡献率分别为PM10占16.9%、PM2.5占18%,虽低于京津冀地区的约40%占比,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而逐年上升,扼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迫在眉睫。

  6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新修订的《条例》加大了对“冒黑烟车”的合力管控,规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和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巡查,对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的机动车实施影像拍摄,并告知机动车所有者,同时要求机动车所有者在被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接受检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协助环保部门对行驶中排放黑烟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监督抽检;鼓励广大市民积极进行举报,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 噪声治理

  防治噪声污染 缔造舒心环境

  近年来,哈尔滨市路网体系不断完善,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居民小区商业更加发达,人们在享受便利生活的同时,噪声之扰随之而来,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

  为解决这一矛盾,市人大常委会从新建改造居住区实施“商住分离”、开列居住区禁办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居住区夜间停止使用产生噪声设备、规划建设道路工程纳入噪声防治范围等四大重点问题入手,对《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修改。在保证经营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的同时,引导其行为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保护大多数人民群众正常休息的基本需求,新修订的条例为文化娱乐、饮食服务业等设定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即“在居民居住区内22时至次日6时,下列活动应当停止使用音响或者产生噪声的设备”。

  同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安静休息的权利。家住哈市南岗区一家烧烤店楼上的居民李先生向环保局投诉,他家楼下新开的烧烤店,每天不到中午就把大型音箱搬到门前,一直到午夜时分仍在叫卖,让居民们苦不堪言。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在店外使用高音喇叭或者使用噪声方法招揽顾客,属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会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罚款等处罚。听到这些,李先生很是欣慰,“这回心里有底了,烧烤店再不整改,环保执法部门就罚他。”

  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先后制定修改了《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将松花江流域资源和生态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筑垃圾管理、城市居民饮用水、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工作纳入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治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市更洁净、人民安居乐业。

  3 保护绿地

  划定生态红线 法治思维建市

  绿地是大自然赋予哈尔滨宝贵的自然资源,但是这些珍贵的生态环境也成为一些地产商眼中的“香饽饽”。为了让来之不易的绿地成为市民永久性公共产品,形成生态建设“一届接着一届”干的连续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保护的决定》,把全市50块重点城市绿地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划定了生态红线,规定如果动用,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批准了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工程、地铁工程、哈尔滨学院学生公寓等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占用绿地,既保护了城市绿地,又助推城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

  4 依法监督

  强化环保监督 取得明显成效

  环保是一项长期工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谙此道。2012年,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伊始,就开始重视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翻开每年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环保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城市绿化工作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调研、背街背巷环境治理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强化监督实效,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为保证工作监督达到预期目的,收到良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连续跟踪问效,听取了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部分整改项目。在落实“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议中,市绿化部门在绿化建设项目上,突出丁香景观主题,逐步加大丁香栽植量,为建设“丁香城”奠定基础;在落实“强化执法力度”建议中,执法部门从今年开始将工作触角向小街小巷、社区庭院延伸,加强城市网络化管理和无缝化覆盖,做到全时段、全方位监管,依法从严护绿。

  城市内河是一个城市的血脉,是市民的家园。何家沟、马家沟、信义沟是自然地理条件形成的暴雨行洪通道,由南向北纵贯城市中心区域,流经5个行政区进入松花江,是冰城的一大景观。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三沟,对松花江和三沟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同时,两岸私搭乱建房屋挤占堤岸,垃圾堵塞河道,行洪能力极差,经常发生内涝,严重影响沿河居民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实施内河综合治理的要求十分迫切。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继首问物业管理、二问食品安全之后,将第三次专题询问的议题瞄准“三沟”治理。2013年8月27日上午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委员们围绕城市内河综合整治的规划目标、资金筹措、景观设计、后续管护责任等问题,特别是老百姓关注关心的“三沟”沿岸私搭乱建、废水排放、水体污染、垃圾堵塞河道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发问和追问,提出了加强沿岸绿化和抚育管理,建立精细化、专业化、常态化的长效清理机制等意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以“符合防洪要求、拉动区域产业、促进区域发展、改善城市形象”为总体治理目标,对这些问题积极整改,全面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征地征收、污水处理、河道清淤、森林式绿化工作,并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形成了“水体水质优良、生态功能完善、环境景观优美、富有人文气息”的城市风景线。

  从审议书面报告的程序性监督到督促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实质性监督,从单一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的会议监督到代表实地暗访、集中视察和专题询问等综合监督,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不断丰富监督内容,不断创新监督方法,取得实实在在监督成效,促进环保工作提质升级。

  “现在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哈尔滨市的空气更好了,哈尔滨的天空更蓝了,松花江的水更清了。”在哈尔滨工作生活了近50年的退休职工张泽强自豪地说。

  “我喜欢哈尔滨,这里的自然风光很美,城市建设很气派,打算在这里打拼,开启我的梦想之旅。”来自陕西的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硕士毕业生王然信心满怀。

  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同步京津冀、紧盯北京市、达到长三角”。1-7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达标天数168天,达标率79%,同比增加36天;超标44天,同比减少33天,优良天数达标率高出京津冀。

  5 文明建设

  “环保世纪行”勇于揭短亮丑

  “环保世纪行”是落实全国人大“中华环保世纪行”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督促政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载体。

  市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常规动作,并适当增加自选动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组织形式、活动选题、宣传报道、方式方法上积极拓展思路、创新实践,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敏感季节与经常性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领导批示与群众反映相结合的原则,在深入发掘和研究分析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城区工地扬尘治理;城区道路扬尘、烧烤;淘汰黄标车、汽车尾气治理;工业废气治理工作;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等热点难点问题,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表示,要把“环保世纪行”活动长期不懈地搞下去,将其打造成哈尔滨市环保宣传品牌, 成为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

  名词解释

  生态红线

  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中华环保世纪行

  环保世纪行的宗旨是:大力宣传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以法律为武器,宣扬执法好典型,批评违法行为,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促使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环境资源意识。

  重点城市绿地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将太阳岛、斯大林公园等50块绿地列入一级保护地块。2014年,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全市现有城市绿地和广场进行了第二次普查和核验,认为音乐公园、动力广场、湿地公园等50块绿地符合一级保护地块要求,现已完成保护地块的确认和核定工作。新增的50块绿地实施挂牌保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吞噬地块面积,砍伐、移植树木,进行地下空间开发。(作者:赵贵民 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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