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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1-04 14:4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4日至9月3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4日,中央巡视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张德江同志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中央巡视办、中央第七巡视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指导,坚决贯彻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党组及时传达、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抓好巡视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机关党组同志深刻认识到,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目的,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途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党组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新形势下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是管党治党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巡视整改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消除顽疾痼症和漏洞盲区,坚决杜绝中央国家机关“灯下黑”现象,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机关党组同志一致表示,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使我们在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和警醒;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具体、指导有力,对全国人大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党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党中央的权威,我们诚恳接受、严肃对待,毫不含糊、坚决整改。我们加强巡视整改的态度和行动,反映了对党忠诚的程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决心和力度,是党性原则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体现。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机关党组全体同志深刻认识到,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中央巡视组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指出的问题,机关党组负有主体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整改落实。机关党组成立由王晨同志任组长、信春鹰同志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党组领导下谋划、推进、督查整改落实工作。王晨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部署、研究问题、协调指导、督办落实;机关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两个月来,共召开12次机关党组会议、4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0月26日,王晨同志主持召开机关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强调要把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11月4日,主持召开机关党组接受中央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机关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机关党组其他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机关党组各位同志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中央巡视办、中央组织部、派驻纪检组等单位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上午9时开到下午1时半,严肃认真、气氛热烈,进一步端正了态度、统一了思想,体现了“严”和“实”的要求,对机关党组自觉担当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发挥了很大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和责任。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逐条梳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机关实际研究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接受中央专项巡视全面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整改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4个方面、12项、56个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研究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专项巡视整改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清单》,共提出141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机关各单位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把解决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结合起来,研究提出本单位整改清单,实现整改任务和责任全覆盖、无死角。

(四)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机关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认真贯彻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清单,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王晨同志主持会议分专题研究机关党建、选人用人、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到法工委、信访局、外事局、人民大会堂管理局进行调研,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主持召开机关中青年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党组成员组织分管单位的同志深入研究、积极推进,努力完成整改任务。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整改清单逐条验收、对账销号。

二、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全力以赴完成整改任务

经过机关党组和全机关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至12月14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56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的50个,明确整改措施和步骤、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的6个,机关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28项。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已经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53人,诫勉谈话33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重大岗位调整1人,责令辞职1人,涉嫌贪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继续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清查,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一)切实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些措施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存在工作虚化的问题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机关党组把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衷心拥护、高度信赖、自觉服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领会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指导机关党委组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培训班、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周等学习活动,计划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对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通过深入学习,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衷心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进行8次集体学习,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机关党组成员还通过列席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等方式,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视野、胸襟、情怀,进一步加深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认识,并自觉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集体参谋助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改革试点方案,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机关党组组织法工委等有关方面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机关党组组织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研究相关法律问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作出创制性安排,为9月13日常委会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作出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做好准备和服务工作。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做好参谋助手、服务保障工作。11月7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充分表明了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充分展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意志。同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网络安全法、国防交通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制定民法总则、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核安全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机关党组组织全国人大机关做了大量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统筹抓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任务举措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确定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法治建设任务举措。根据党中央确定的任务分工和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机关党组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组织机关有关单位和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抓紧相关文件起草等具体工作,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认真讨论修改完善,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今年7月以来,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范》等文件。

五是认真研究解决人大代表产生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研究起草《关于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确保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的通知》,由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各地贯彻执行。(2)研究起草做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指导性文件和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3)召开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督促和指导各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4)宣传党中央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部分代表当选无效、作出相关决定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依纪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举措,加强正面引导,防止恶意炒作。(5)研究提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改进会风的20条具体措施,拟于2017年大会前正式印发施行。(6)研究提出《关于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若干意见(稿)》,对代表依法依规执行代表职务提出明确要求。(7)举办2016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培训班,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作专题报告;研究制定2017年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培训的目标,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

六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的一些问题监督纠正不力的问题。(1)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化。(2)以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并制定工作计划,力争2017年初上线试运行,同时组织各省级人大分批将2016年年底前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电子报备,初步形成法规备案信息库。在此基础上,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国、功能完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3)召开16个省和17个设区的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稿征求意见,研究分析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有关法律规定,将各类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2.充分发挥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针对机关党组主动抓党建的意识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的问题,机关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加强机关党建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明确机关党组每年召开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机关党委工作(包括纪委、群团工作情况)汇报,专门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情况及时研究部署。机关党组成员把经常听取分管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作为重要职责,加强研究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针对2015年个别党组织关系在机关的部级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这些同志在其所在党支部进行“补课”、作对照检查,并要求他们深刻汲取教训。12月初,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期间,机关各级党组织结合机关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例教育身边人,结合落实派驻纪检组在纪律审查中提出的要求,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组织关系在人大机关的部级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作出新的明确安排。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研究细化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报告通报情况的要求与措施,完善年度民主生活会评议分析、问题反馈制度,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针对指导和推动基层党建不够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机关党组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加强部署安排和督促指导。要求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8月份组织机关各单位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9月份机关党委与派驻纪检组、人事局组成检查组,对6个单位进行了抽查;12月上中旬就“两个责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四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能力水平。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愿抓、不会抓党建问题,举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加强经验交流,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支部工作法,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向中央组织部推荐6个支部工作法,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5个特色学习品牌,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简报68期,带动提高机关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五是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针对机关12个单位部分党员参加党章党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问题,组织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党员进行补考,并要求其在支部会议上作出检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再次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知识测试,全部合格。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部按期换届。针对全国人大机关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印发《关于抓紧做好换届补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进行逐一梳理后,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目前,11个未按期换届的直属党组织中有8个已完成换届,其余3个将在近期完成换届,57个未按期换届的下设党组织均已完成换届。修改完善《全国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换届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增强按时换届的责任意识,健全对即将到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动态提醒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式比较单一、相关记录不全等问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党组成员16人次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12人次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制定各单位按月向机关党委报送“三会一课”基本情况、记录复印件、党课稿和台账的制度,发出《关于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的通知》,统一规范记录格式和内容,并把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督促制度执行。12月初,对各单位开展“三会一课”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形成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针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单位认真核查党员信息。目前,机关没有违纪违法党员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情况;对排查出的个别失联党员,均已由所在党支部依据党章党规分别召开支部大会对其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并报所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和机关党委备案。重新修改并认真执行《全国人大机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管理办法》,督促中国人大杂志等单位按照要求全部接转了3位长期聘用人员的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能够参加组织生活。新建立党员关系变动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上报情况,加强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做好支部工作APP推广使用工作,修改完善机关内网的机关党建工作主页,提高质量,增强实效。

(二)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不严、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针对机关党组对机关暴露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重视不够的问题,在机关党组接受中央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结合机关实际和发生的案例,认真查摆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分析原因和根源,研究提出了廉政风险防控整改措施。机关党组在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时,再次对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机关各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查自纠,围绕“六大纪律”,修改补充完善廉政风险点,结合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重新评定原有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全国人大机关各单位在原有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修改了168个,补充了160个,157个风险点提升等级。现在,全机关共有廉政风险点458个,制定防控措施689条。机关纪委在内网设专栏公开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重新修订《机关出版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出版行为,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出版质量。

二是针对信访局信访处理、督办等岗位客观上存在较高廉政风险,但自定风险等级长期较低、多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处理的问题,9月6日,王晨、信春鹰等同志到信访局开展调研,指导巡视整改,对做好信访工作、防范廉政风险提出明确要求。信访局多次召开会议,对原有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进行自查、讨论、修改,汲取以往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例的深刻教训,总结风险防控工作经验,重新梳理确定了12个廉政风险点,并且全部确定为高风险等级,研究提出6条防控措施。

三是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及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制止纠正的问题,建立健全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各单位“一把手”与新任职干部谈话制度,从内容、时间、方式、报告谈话情况等方面进行规范。新制定《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办法》,规范述职评议程序、标准并加强评议成果的运用,将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统筹起来,把抓党建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一项重要条件,树立正确导向,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法工委党组织深刻汲取2名干部违法犯罪被追究的教训,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通过择机家访、加强交流等方式,注意干部在单位以及“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状况,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制止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批评教育工作。

四是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签订仪式,切实加强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单位责任书一签了之、督促落实不力的问题,机关党组认真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制定责任书必须符合实际,防止上下一般粗,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小组。11月29日,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窦树华同志与机关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签订了责任书。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与所属各部门也都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五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针对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指导机关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照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在深化“三转”上下功夫,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机关纪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目前各单位纪检委员都由局级干部担任。在法工委机关党委设立临时纪委,正在选配法工委机关党委纪委书记和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党委纪委书记。指导各单位做好查处违纪党员工作,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着重强化对干部选拔、会议费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力度。

2.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举办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周活动,党组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中央宣讲团成员沈春耀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辅导报告,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张立军结合机关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辅导报告,汇编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的9个通报,还组织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观念,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机关各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机关发生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严守纪律红线和行为底线。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机关党委、纪委和各单位党组织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加强对落实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月报制度的督促检查,结合年终总结通报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对于全年零报告的单位,机关纪委约谈主体责任人了解情况,要求作出说明。重新修改《关于开展任职廉政谈话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加大对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的工作力度。

三是严格会议经费使用和管理。针对机关部分单位违规从机关会议中心套取会议费、培训费,用于支付餐饮、娱乐、礼品等费用问题,配合派驻纪检组进行严肃查处。11月28日,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22名局处级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诫勉、批评教育以及调整岗位的组织处理。其中,对2名正局级干部和1名副局级干部给予党纪处分,诫勉6人,诫勉同时调整岗位1人,批评教育12人。违规套取的财政资金已经全部予以收缴,并责令5名违纪干部退赔消费款2.52万元。

机关党组、派驻纪检组坚持正风肃纪不动摇,已将查处情况在全机关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存在问题的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清醒认识错误,深刻汲取教训,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12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机关进一步加强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等各项业务开支的资金管理,将定期对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对于各类专项工作经费开支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不断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机关各项规定。

3.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

一是坚决纠正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违规决策问题。要求统筹考虑项目运营、资金筹措、廉政风险等问题,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后续工作。明确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运作经营,化解投资风险,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督促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对外投资项目清理工作,认真查找分析下属企业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和审批制度,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监督。对过去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涉嫌利益输送的,不论是什么人,一经发现查实,毫不含糊、严肃查处。

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人民大会堂宾馆等所属企业存在违规少计收入、多列税前支出的问题,2015年6月底前,所属企业在往来款中挂账收入已全部入账并补缴相关税金。巡视整改中,要求认真总结教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督促所属企业及时依法纳税,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切实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1.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机关七项制度要求,坚决遏制顶风违纪行为。

一是2015年7月,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在甘肃开展执法检查期间,部分工作人员赴莫高窟、月牙泉等景点公款旅游。经派驻纪检组调查,已责令13名去景点参观的同志退赔相关费用并进行问责,相关情况在全机关进行通报。巡视整改期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组织生活会上,进一步汲取此案的深刻教训,反思对照、引以为戒,巩固整改成效,近期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2015年春节期间,人民大会堂管理局1名副处级干部开公车回老家探亲,对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情况在全机关进行通报。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结合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是加强日常廉政提醒。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办法,经常进行谈话提醒,每次出差强调廉政责任和纪律。每逢年节假期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在春节、国庆及个人年休假后,部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一律向党组织报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情况。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在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杂志和机关内网等媒体公布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举报网址,在内网公布机关纪委的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社会和机关党员群众的监督。

2.加强工作统筹安排,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一是针对机关组织的一些专题调研活动依然存在层层陪同、扎堆调研等情况,有的调研走马观花,有的甚至没有撰写调研报告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统筹安排公务出差的办法》,在机关内网建立“公务出差专栏”,要求各单位将公务出差情况提前发布,便于沟通协调、相互避让;要求各单位在充分协商、合理安排的基础上,做好出差计划,并安排一位局级干部牵头负责公务出差的统筹协调;办公厅秘书局牵头统筹协调机关公务出差,避免时间、地点过于集中,使地方难以安排。提出改进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的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控制检查组或者调研组人数。主动向地方提出简化迎送接待工作,并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上述要求已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在省区市人大负责同志会议上通报,与地方共同配合做好工作。

二是针对2013年6月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赴甘肃省酒泉市瓜州、敦煌等地调研没有形成书面调研报告,财务报销所附日程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要求环资委党支部认真对待、提高认识、切实整改。环资委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研究制定《关于赴自然保护区域开展公务活动的管理办法》,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调研组工作人员补充撰写了调研报告。

3.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一是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常委会会议前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除个别不宜对外公开的文件外,其他文件统一通过中国人大网“代表服务专区”发送。常委会会议期间,只印发必要的文件和个别参阅资料,其他参阅材料通过网络发送。加强机关内网建设,推进工作用文件全面电子化。正在抓紧研制替代会议纸质文件的电子阅读设备。

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公楼日常管理,减员增效、厉行节约。根据办公楼服务管理的需要,对机关办公楼和23号院所有服务岗位进行梳理和精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经费开支。要求物业公司以岗定人,避免出现过度服务情况。

三是进一步落实细化《全国人大机关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多措并举节水、节电,争取实现水电消耗较上年下降目标。节水方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注重循环用水,减少制冷机的启动时间,改造新办公楼冷却塔项目,预计年节水约1000吨。节电方面,实施公共区域阶梯式开关灯,会议室做到人走灯灭,减少不必要的长明灯,适当摘除办公室的日光灯,预计年节电28万度。

四是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规定,进行清理整改,规范使用。巡视整改期间,收回办公用房15间,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核定理论研究会、人大新闻协会办公用房面积,收回办公用房19间,并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自2016年11月起参照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四)切实解决选人用人方面反映较多、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是认真纠正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针对2013年以来提拔的局级干部中有的未严格履行程序问题,机关党组深入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坚决纠正不规范做法。结合《全国人大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不缺失、不简化、不变通;明确援藏援疆干部提任征求意见时,除征求干部派驻部门意见外,必须就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二是针对照顾性提拔使用干部的问题,机关党组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产生问题的根源是没有很好地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旧观念,有“老好人”思想。机关党组引以为戒,坚决整改,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机关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的定期分析研判,进一步强调工作需要与干部素质能力要求,严格按照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充分酝酿形成合理调整方案,坚决杜绝照顾性提拔的情况发生。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退休政策,及时办理干部退休和免职手续。

三是针对个别干部档案材料涉嫌弄虚作假问题,专门派出工作组进行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区分不同情形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1名问题较重的副局级干部,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调整到事业单位降级使用。同时,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档案审核工作,维护档案工作严肃性。

2.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肃纪律、改进作风。

一是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对2014年至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中发现存在填报不实问题进行重新甄别和结果认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分别进行诫勉、点名通报、提醒和批评教育,并责令上述同志作出书面检查,要求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对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重的1人,责令其辞去公职。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对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对核查出的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针对少数局处级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问题,严格依照有关制度和规定予以处理。责令1人辞去公职,对2人诫勉谈话,对18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于2016年2月在全机关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时完成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报备,做到不遗漏、不延误,督促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及时交回证件。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

三是针对少数单位日常管理比较松散、有的干部工作作风散漫的问题,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考勤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作风散漫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3.统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有关干部制度。

一是针对干部统筹规划和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机关党组强化攻坚克难意识,努力解决这一机关干部长期反映的难题。在2016年年初开展干部交流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对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有关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机关各部门职位的调配使用,打破部门界限,积极推动干部交流工作。11月下旬以来,对信访局6名处长进行了内部轮岗,目前正在办理3名局级干部的交流任职手续,并已启动对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统筹交流的有关工作。

二是针对所属事业单位违规设置职务名称并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机关党组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新研究制定《全国人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工作方案》,明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措施要求,从严核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取消非参公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非领导职务设置,明确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岗位等级、结构比例设置以及任职资格条件。相关改革措施正在抓紧落实。

三是针对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组织对机关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整顿领导干部在外兼职较多、超过规定数量兼职、未经批准兼职、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对干部社会兼职情况进行彻底清查规范。目前,干部违规兼职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同时,贯彻中央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研究制定《全国人大机关在职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国人大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国人大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党中央的要求、常委会党组的指示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整改成效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坚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全国人大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工作的政治性很强,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机关党组将团结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机关党组和党组成员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用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使机关各层级、各岗位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坚决杜绝中央国家机关“灯下黑”现象。机关党组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正确认识人大机关的定位和作用,认清人大机关是重要的政治机关,一些事业单位岗位特殊、使命重要,都肩负重大政治责任,也面临风险挑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负起来,对还存有模糊、错误认识的人当头棒喝、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要深刻认识到中央机关加强管党治党十分紧迫,从严要求、坚守纪律、严守规矩、继续整改是党中央的要求,没有任何特殊单位、特殊党员可以置身事外。

(三)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机关党组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底线一寸不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机关七项制度,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落细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护短遮掩,越往后越严。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管党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机关党组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内监督,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统筹性、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五)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是一项长期任务。巡视整改还在路上,机关党组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持续跟进、巩固成果,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已作部署、需要一定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继续努力,毫不松懈,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间进度抓紧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于集中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几十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说到做到、落到实处,同时继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为管党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机关党组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直接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任务,振奋精神、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全国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3072426;邮政信箱: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0805;电子邮箱:xszg@npc.gov.cn。(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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