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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仕砚:提高已有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1-26 11:25

  现状:

  当前在我市的各种交通矛盾中,停车问题比较突出,“因停致堵”现象严重。虽然规划部门编制了较为科学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但是由于停车场项目投资回收期远远大于其他房地产建设类型,同时相应扶植配套建设政策的缺失,导致公共停车场建设还停留在字面上,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发展。停车难,成了越来越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成因:

  造成停车问题近期集中爆发的首要原因是汽车发展速度远远超过预期;其次建设欠账。早年间居住小区建设规划中未包括机动车停车泊位指标,直到1994年才开始纳入停车设施指标,而这一阶段的小区规划也只是10户一车位,满足不了私家车迅猛增长的需要。城市规划建设中“历史遗留”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新建或改造项目中,不按规划配建停车位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来,诸多原因形成这一结果。

  建议:

  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专业副总工程师副所长白仕砚建议,通过大力建设公共停车场,缓解历史欠账矛盾,同时利用公共代替专用,提高利用效率是解决停车矛盾的根本途径。但是这需要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所以当前应该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缓解停车矛盾。

  一、建议住宅泊位与房屋捆绑销售。新建小区,配建泊位较为充足,但是住户在购买住宅的同时,并未购置车位,住入后,由于感觉车位价格过高,放弃购买,导致大量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不但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还影响小区品质。针对这种情况,管理部门应该制定政策,要求住宅与泊位搭配销售,使购房者买房同时,也购置了车位,这样也保证了住户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房产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配套购买者给予一定优惠,以提高住户车位拥有比例。

  二、建议配建泊位短时出租使用。配建泊位由于所有权的问题,导致所有者开车离开后,泊位闲置。而住宅与商业在泊位使用时间上恰恰不重叠,住宅夜间使用,商业主要白天使用。建议采用部分配建泊位公共化使用,也就是不销售,不长租,只针对临时短租使用,这样将能够实现保证住宅与商业的错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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