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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农林委员会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安排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2-16 16:48

  2012年以来,本届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新战略,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大力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共组织“三查(察)”17次,调研75次,形成各类专题报告、简报和文字材料100余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过去五年工作总结

  一、立法工作情况

  (一)按照立法职责,认真做好涉农立法工作。委员会站在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按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于2012年4月下旬,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此次调研采取听取市水务局关于全市滩涂情况工作汇报,实地踏查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有关地段、同部分村民进行交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滩涂管理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向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保证了《条例》的顺利出台。此外,我们还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内河管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和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等4个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常委会进行立法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关于内河管理和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两个调研报告得到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

  (二)认真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涉农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委员会从有利于推动我市新战略有效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角度,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付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委员会认真加以商讨研究综合,在兼顾国家利益和地方特色的前提下,将充分体现我市实际情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给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为上级人大调整完善法律法规草案提供了重要依据。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等11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被征求单位达33家(次),共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45条,其中一些建议被上级人大采纳。

  (三)切实搞好法规审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维护法律法规的统一和完整,委员会按照《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从我市实际出发,对《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修正案(草案)》、《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哈尔滨市城市排水条例修正案(草案)》、《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此外,我们还按照《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阿什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控制用地管理的通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关于哈尔滨市多水源供水松平疏水管线工程建设临时用地有关事宜的通告》等9部政府规章进行备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统一与尊严。

  二、监督工作情况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倍受广大市民关注。为了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市民吃上安全绿色放心的农产品,2015年9月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农林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张万平代表市政府所做的执行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南岗区红星村二次创业设施蔬菜园区和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滞后、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检验检测能力不均衡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健全检测体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生产等建议,以审议意见形式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先后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和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5次专项视察。委员会高度重视常委会视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效地保证了每次视察工作质量。为了督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标准和原则,不断解决我市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较低、龙头企业牵动能力较小、畜牧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和畜牧业环保压力较大等问题,努力做大做强我市畜牧产业,切实发挥畜牧产业在我市发展县域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按照常委会2015年的工作部署,7月中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委员,在听取副市长张万平代表市政府所做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双城区的大众肉联、双城雀巢和现代牧业三个企业,对全市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加快建设标准化畜牧产业园区、积极培育畜牧产业龙头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和加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王颖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后全市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市畜牧局将王颖主任的讲话要求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的建议,落实和体现在《哈尔滨市畜牧产业发展2016—2020年发展规划》中。为了推动市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切实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我市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于7月下旬,深入到阿成区金龙山镇于店村、吉兴村和红星镇振兴村,实地踏查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视察组听取了张万平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做的工作汇报,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培育地域主导产业、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工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表示要认真研究视察组的意见,推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可以说,每次视察工作,对于督促市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发展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对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备春耕生产情况、《种子法》实施情况、农业大项目建设情况、小城镇建设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林业产业发展情况、农村土地确权情况、农业综合开发情况开展了13次调查研究。根据职责,每年备春耕期间,委员会都要深入到部分区、县市对我市备春耕生产情况进行例行检查,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为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发挥了积极作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是人大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此近年来我们对事关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深入到有关区、县(市),就农村土地确权情况、林业产业发展情况、农业大项目建设情况、小城镇建设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中,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先听取市直涉农部门和有关区、县(市)的情况汇报,在初步掌握全面情况和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基础上,再深入到乡镇、村屯,通过召开农村基层干部座谈会、实地踏查现场、走访农户等方式,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专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书面提交常委会参阅。其中《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等四个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被批转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为了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实效性,我们不断把调研工作引向深入,促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例如,在精准扶贫调研工作中,我们发现上级的有关扶贫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起草完成《关于我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后,又及时形成了《关于建议调整完善精准扶贫有关政策的报告》,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形式向省人大做了专题汇报。2016年7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清文到我市调研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期间,要求我市从十个方面对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按照朱清文副主任的要求,我们同市农委和部分区、县市有关同志进行了集中调研和认真总结,完成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有关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情况的报告》,并以办公厅文件形式向省人大做了汇报。

  (四)认真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种子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的各项工作。本届农林委共承担了两个专题询问工作。一个是对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询问;另一个是对《种子法》实施情况的询问。无论是委员会的开山之问,还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问,农林委员会都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按照《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工作办法》和《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起草实施方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多次组织召开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并向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印发征求意见函,研究确定询问题目,为开展专题询问做好充分准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听取副市长张万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围绕绿色、有机、无公害蔬菜生产,对外地菜的质量检测,对本地菜实用违禁农药的监管,对注水肉、畜禽养殖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和奶制品的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生猪检疫等老百姓关心关注的9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问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围绕主要农作物优质种子推广应用、名贵树种种子保护、转基因、种子储存、林木良种化、种子市场监管和学习宣传普及《种子法》等老百姓关心关注的7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问询。通过专题询问,达到了督促和推动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逐步走上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和督促推动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目的。测评结果表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和《种子法》实施情况高度认可。

  (五)对“一法一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通过严格审查权力清单、集中听取涉农部门自查汇报、征询行政相对人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深入区县检查指导、组织力量阅档查卷、撰写提交检查报告和积极参与常委会专题询问等环节和程序,圆满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此外,我们还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粮食立法、土地规模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动物防疫和扶贫开发立法调研等工作,均取得预期效果。

  三、发挥代表作用方面

  (一)发挥农民人大代表的引领示范作用。为了集中展示我市新一届农民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2012年,委员会集中精力和力量,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深入到十六个区县(市),实地走访人大代表,对事迹材料认真修改把关,组织编写了《哈尔滨市农民人大代表风采录》,共收录了27位农民人大代表先进事迹材料,树立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农民代表典型,从一个侧面彰显全市人大代表的整体形象。《风采录》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的充分肯定,受到基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对于激励和鼓舞农村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的伟大实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督办代表提出的涉农建议。在本届人大历次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农建议共有500余条,内容涉及农业生产的多个领域和环节,经过研究,委员会确定了10个重点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督办。在督办过程中,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要求,督促承办部门既要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也要“弹钢琴”,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上,我们着重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准备关。督促政府承办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精神,迅速行动,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制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为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把好办理关。督促政府承办部门认真研究代表建议,与代表进行反复沟通,准确把握建议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具备条件的,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借鉴和采纳,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把好反馈关。督促政府承办部门及时向我委与建议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受到代表欢迎。

  四、自身建设方面

  委员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工作,始终认为,自身建设是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障。5年来,按照市人大党组提出的“三严、四不、五个一流”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上的新成效不断推动委员会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始终把政治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 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加深了对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了深化我市农村改革,做好“三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农村,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要求,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与农业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经常走访人大代表,主动征求意见,促进了人大农林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途径新方法。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专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农林委员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同各区县(市)人大相关部门联系办法》、《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同市政府涉农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办法》、《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同市人大代表联系办法》等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努力提高专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年来,农林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新时期人大农林工作的需要,同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农业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浅尝辄止,存在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二是监督实效性不强。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就是:“三查”(察)现场大都是事先选好的,检查中,存在着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跟踪问效力度不够。

  三是发挥农村代表作用不明显。农村人大代表扎根于基层,对农村情况比较熟悉,且占有一定比例,最有发言权,但我们同农村人大代表的联系,无论是在广度上、深度上、时间上以及沟通的渠道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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