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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及十五届工作要点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2-16 16:54

  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在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十四届人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了人事任免、代表联络选举和议案建议办理等各方面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依规,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

  委员会始终坚持严谨细致、依法履职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在制度建设和管理措施上加大工作力度,协助常委会有效地行使了人事任免权。一是坚持和完善“会前联系”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提前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干部处沟通联系,提前了解拟提请的任免职人员情况,为委员会和常委会进行人事任免议题的审议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实行“三查一规范”制度。审查提请材料是否齐全、文件形式和文字表述是否恰当、相关材料是否完备,发现问题及时与提请机关沟通协商。对提请会议审查的材料从格式、版面、法言法语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对提请说明提出改进意见,为需要到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的拟任职人员提供标准的模板样式及相关参考资料,有效地避免千篇一律、官话套话,个人特点不突出等现象;三是坚持实行会议和考试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专门召开拟任职人员动员会,向拟任职人员介绍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题的工作程序、注意事项以及供职发言的相关程序,保证常委会任免职事项的依法有序进行。完善任前考法工作,在题库修改完善、改进试卷内容、考试过程管理、试卷审核和成绩公布等各个环节都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人,保证了任前考法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四是创新和不断完善宪法宣誓工作。参照部分省市做法,2013年首次开展任职人员宪法宣誓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后,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宪法宣誓工作,在现场布置、人员站位、宣誓流程等方面严格要求,在每次常委会和人代会期间,都组织任职人员进行现场演练,使大家熟悉宣誓程序和具体站位,确保了宪法宣誓流程畅通无误,宣誓现场效果良好,进一步提高了任职人员依法行政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五是认真做好《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则》修正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安排,对1999年通过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则》中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经认真梳理,并多次与省人大人事委员会沟通,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人事任免工作提出的规范性要求,代常委会起草了《规则修正案(草案)》的初稿,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规则》中共10条16处的修正。

  本届以来,共筹备召开26次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会议,受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一府两院”提请的任、免职人员406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职49人(次),免职18人(次);市人民政府提请任职91人(次),免职47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职127人(次),免职40人(次);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职25人(次),免职9人。此外,还代常委会受理了4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次,共有186名拟任职人员参加了考试。先后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配置任前考法试卷和标准答案共30余套。

  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开展代表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市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强化和改进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一)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基础,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坚持循序渐进、全面展开的培训原则,针对代表工作不同阶段、不同对象、不同形势的需要,构建了一整套代表培训长效工作机制。在培训形式上,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经验交流和实地考察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外地培训、远程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代表参训积极性;在内容安排上,实行法律法规辅导、人大业务知识、政策理论解读相结合的课程安排,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培训重点上,届初主要侧重于对43%新当选代表开展基础性培训,届中则逐步过渡到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的业务知识培训。五年来,共组织代表集中培训班18期,培训代表近7000人(次)。代表们一致反应,通过培训,不仅解决了“为谁履职”的问题,更解决了“如何履职、履好职”的问题,代表意识、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二)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为纽带,引导代表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线,以代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为契机,将每年4月份作为代表履职活动月,采取市和区、县(市)上下联动的方式,相继组织开展了“履职责、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深入基层访民情、人大代表在行动”、“依法治国·人大代表作表率”和“知市情、晓区情、人大代表基层行”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各级人大代表踊跃参与,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政策、送文化、送温暖,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体现了较高的履职热情。每次活动,都征集到意见建议百余条,协调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近千件,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同时,也推动了政府工作的开展。

  (三)以开展形式多样代表活动为载体,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结合省、市委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一是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三查(察)”活动,相继为“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贯彻实施、哈南新城发展、科技创新城建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建言献策,提出的意见建议有的被市政府采纳,有的被带到省人代会及至全国人代会,为龙江经济发展献计出力。二是围绕社会热点工作组织代表活动,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与市委文明办密切配合,成立市人大创城工作督导组,组织人大代表先后进行三次督导检查,就文明餐桌、道德讲堂、网吧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得到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充分肯定。三是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省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哈尔滨市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安排》,指导6个省代表小组有计划性的开展闭会期间的小组活动保证了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开展。2015年还参与并策划组织6个小组的活动,引导各小组带着调研题目去活动,形成了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四是丰富代表活动形式,2015年组织开展了首届哈尔滨市三级人大代表羽毛球邀请赛,为凝聚代表群体、活跃代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既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履职,同时,丰富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载体和形式,推动了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四)以强化制度建设为依托,规范代表依法履职。针对工作实践中发现的个别代表履职不到位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个别代表违法违纪问题,委员会把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约束工作机制,引导代表依法有序地行使职权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从2013年起,积极探索对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实施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尝试开展了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活动,在香坊区组织召开了“代表谈履职、群众点测评”活动现场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拓展了对代表实施有效监督的新渠道。2015年,又将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宽,启动了省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安排意见》,每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1-2名省人大代表到会进行述职。截止到2016年9月,共有13名省人大代表到会述职,满意率达到98%。同时,大力推进代表履职档案建设工作,统一印制下发规范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履职手册,全面记录代表履职情况,适时进行填写情况抽查,并起草《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紧紧围绕自身工作职能,坚持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提供服务,代表议案建议的满意率、解决率逐年得到提高,一大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理程序。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本届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项创新。为做好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际,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于2012年3月14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实施。该意见的实施,对各专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各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果,更好地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推动“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工作的开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二)实现网上提交和办理,提升办理效率。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将原有“哈尔滨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提交查询和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建立了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网上协同办理系统。通过网络,将各承办单位计算机终端连接在一起,代表登录系统即可直接提交议案建议,查询办理工作进度,通过留言向有关方面反馈意见要求。交办单位、承办单位和代表也可随时进行办理信息互通,办理进度、办结情况、答复内容、代表意见等信息可随时调阅,基本实现了代表议案建议的无纸化办理和对办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大大提高了办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这是我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实现数据化管理的重大改革,在全省乃至国内应用实践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在线提交议事原案35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有11件会后交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审议)、建议5322件(交办5161件),议案建议的数量和质量较以往都有较大提高。

  (三)开展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为进一步促进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调动承办单位和承办工作人员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从2013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市人大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承办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共对340件优秀代表建议、37个建议承办先进单位和37名建议承办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评选的优秀建议,紧扣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鲜明,重点突出,办理效果明显;评选的建议承办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认真落实办理责任,注重办理质量,特别是在创新办理方式、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有效解决了一些影响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办理工作中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办检查。每次人代会后,都对征集到的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协同专委会筛选出一批需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并根据建议内容,明确督办主体,落实督办责任,实行主任会议集中督办、分管主任领衔督办、相关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等分层分级督办的工作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严把责任关、进度关、质量关,做到任务、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四到位。五年来,先后对加强种子安全监督、加快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等46件重点建议进行了督办,不仅引起了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产生了一定的带动效应,有的重点建议被纳入人大工作要点,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得到了较好落实,推动了整个办理工作的开展。

  (五)关注民生热点,增强监督实效。委员会高度关注民生工作,对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联组专题审议市政府民生工作报告提出的75件询问或建议事项,在认真梳理并及时转交市政府办理后,坚持跟踪问效,多次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汇报,还针对农村焚烧秸秆严重影响我市雾霾天气的实际,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视察,督促抓紧时间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门召开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专题审议民生工作建议答复会,会上政府逐件回应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建议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创新人代会内容、形式和履职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对2014年王颖主任参加道里区代表主题活动时代表和群众提出的12条意见建议,委员会特事特办,多次与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承办单位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于9月份在道里区人大以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会的形式,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对部分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使代表和承办单位结合办理工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取得共识,实现了以点带面宣传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的实践活动。

  (六)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2013年3月中旬到7月,对我市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础上,精心组织了常委会专题视察活动,起草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检查<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基本上理清了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升了全社会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程度,促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健康发展。2015年,按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简称“一法一例”)执法情况工作方案》的要求,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历时3个月,对市人社局、市编办两个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一法一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对负责联系的部分区、县(市)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2016年,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广度和深度,以市人社局为主要监督对象,在其自检自查的情况上,着重围绕“一法一例”工作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监督检查。

  四、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是我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届以来,中央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对换届选举工作提高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市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委员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圆满完成了2012年和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一是圆满完成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认真遵循选举法有关“等额提名差额选举”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构成的要求,坚持候选人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原则,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切实把好候选人推荐关,保证了推荐全国和选举省人大代表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哈尔滨市共推荐全国人大代表16名,选举省人大代表109名,新一届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依法做好2016年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与以往相比,这次换届选举在领导方式和工作程序方面均有重大变化,从中央到省委、市委都对换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委员会坚持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各区、县(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科学分析、正确应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密切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做好市代表候选人推荐选举的相关组织工作,做到了思想发动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工作指导到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从6月28日正式启动,10月底全部结束。全市共划分县级选区 个,乡镇选区 个,选出县级人大代表 名,乡镇人大代表 名。市代表提名推荐工作从9月中旬启动,针对工作程序上的新变化,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组织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流程图》和《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流程图》,得到了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被采纳到其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选举工作指导的实施方案》中,在全省推广;深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地分配市代表名额,严格按规定核算各阶层代表结构比例,确保“两升一控一保证”目标的实现,预计12月底前,各区、县(市)将依法选举产生市十五届人大代表632名,为实现“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市委新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委员会坚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重视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一是坚持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学习型委员会创建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觉相结合,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业务,使每名同志都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人事代表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题目,通过去外地学习、实地走访、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形成了《加强代表履职档案建设,提升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水平的调研报告》,代常委会起草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并抓好推进落实,与研究室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了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历次人代会大会选举、省人代会哈尔滨代表团参会组织服务、全国人大代表赴京参加全国人代会、协助省人大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来哈调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调研及材料起草等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机关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使各项工作在外部合力推动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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