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新区建设重点监督安排
(一)主要监督目标成效
通过开展持续监督,督促市政府积极争取并用好用足实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推动新区体制机制不断创新,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竞争力大幅增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发展模式与速度引领全省。
(二)主要监督内容
1、哈尔滨新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编制情况;
2、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情况;
3、相关配套政策的细化落实及对上争取情况;
4、一批基础性、先导性、支撑性重大项目的谋划建设进展情况。
(三)主要监督方式
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外出学习考察)、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常委会集中视察等。
(四)年度监督重点
1、2017年,重点围绕市政府利用新区在深化改革上所具有的先行先试优势,推进创新体制机制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2、2018年,重点对新区的产业支撑区——平房区的开发建设情况开展监督。下半年结合启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全面了解新区建设进展,检验新区建设规划中期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3、2019年,重点围绕沿松花江现代产业服务带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4、2020年,重点围绕打造松北科技创新产业组团、利民健康养生产业组团、哈南现代制造业组团“三组团”进展情况开展监督,并着手对新区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监督。
二、加速发展食品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监督工作安排
(一)主要监督目标成效
通过开展持续监督,督促各项规划目标、措施的落实,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加速发展,努力打造国家重要的食品产业基地,振兴国家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到2020年,食品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800亿元,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800亿元。
(二)主要监督内容
1、我市食品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 “十三五”期间发展发展目标、重点项目、推进措施的总体落实情况;
2、扶持食品行业龙头优势企业加速发展,开发绿色、有机、高附加值产品,打造“寒地黑土”绿色食品优势品牌工作进展情况;
3、植物油和现代粮食加工,乳制品、肉制品与饮品加工等食品产业重点项目谋划建设进展情况;
4、高端装备制造业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实施优化重组,加速产业升级工作进展情况;
5、民用航空、汽车、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制造、动力机械装备、增材制造、海洋装备、新型农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项目谋划建设进展情况。
(三)主要监督方式
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常委会集中视察等。
(四)年度监督重点
1、2017年,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重点项目、推进措施的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2、2018年,重点围绕扶持食品行业龙头优势企业加速发展,开发绿色、有机、高附加值产品,打造“寒地黑土”绿色食品优势品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3、2019年,重点对高端装备制造业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实施优化重组,加速产业升级工作进展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2020年,围绕食品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三五”行业发展目标预计完成情况开展监督。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监督工作安排
(一)主要监督目标成效
通过开展持续监督,督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项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国有经济活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监督内容
1、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进展情况;
2、建立国有资产分类、分级监管体系,优化国资监管格局进展情况;
3、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进展情况;
4、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展情况。
(三)主要监督方式
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常委会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
(四)年度监督重点
1、2017年,重点围绕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进展情况开展监督。
2、2018年,重点针对我市建立国有资产分类、分级监管体系,优化国资监管格局工作开展监督。
3、2019年,重点围绕我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4、2020年,拟就“十三五”以来全市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进展成效进行专题询问。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安排
(一)主要监督目标成效
通过开展持续监督,督促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着力简化办事流程,通过审批效率,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监督内容
1、作为现行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法律依据的省及市级法规、规章、文件的适用性情况(是否需要修、改、废);
2、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及承接情况,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和运行情况;
3、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口径、标准是否符合中央、省的要求;
4、实施行政许可及相关服务过程中,为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发展重大项目提供便捷许可服务情况。
(三)主要监督方式
常委会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等。
(四)年度监督重点
1、2017年,重点围绕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2018年,重点围绕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
3、2019年,重点围绕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快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防止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现象进行监督。
4、2020年,重点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