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市县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5、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6、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市长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9、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10、任免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职务;决定撤销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5、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人大设置8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下设秘书处、预算工作处;内务司法委员会,下设司法处、内务处;教科文卫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城建环保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农林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民宗桥外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下设任免处、代表联络选举处、议案处。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备案审查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3个,即:办公厅,下设秘书一处、秘书二处、主任秘书室、人事处、信访办、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研究室,下设综合调研处、理论宣传处;法制工作室。
(三)人员构成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实有人数272人,其中在职108人、离休17人、退休147人。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29人。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技术中心:实有人数3人(在职)。
二、部门预算表
附表:1 |
部 门 收 支 总 体 情 况 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收入 |
|
支出 |
|
资金来源 |
2017年预算 |
科目名称 |
2017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5,860.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81.97 |
其中:财政当年 |
5,860.72 |
二、教育支出 |
17.54 |
财政结转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74.08 |
二、政府性基金 |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55.37 |
其中:财政当年 |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531.76 |
财政结转 |
|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四、其他事业收入 |
|
|
|
五、经营收入 |
|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
|
|
七、其他收入 |
|
|
|
八、结余资金 |
|
|
|
|
|
|
|
|
|
|
|
收入总计 |
5,860.72 |
支出总计 |
5,860.72 |
附表:2 |
部 门 收 入 总 体 情 况 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 |
|
合 计 |
5,860.72 |
5,860.72 |
0.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81.97 |
3,481.97 |
0.00 |
20101 |
人大事务 |
3,481.97 |
3,481.97 |
0.00 |
2010101 |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 |
1,733.57 |
1,733.57 |
0.00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 |
1,253.20 |
1,253.20 |
0.00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185.00 |
185.00 |
0.00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62.76 |
62.76 |
0.00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91.10 |
191.10 |
0.00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56.34 |
56.34 |
0.00 |
205 |
教育支出 |
17.54 |
17.54 |
0.00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7.54 |
17.54 |
0.00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7.54 |
17.54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74.08 |
1,574.08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74.08 |
1,574.08 |
0.00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35.75 |
1,535.75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8.33 |
38.33 |
0.00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55.37 |
255.37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5.37 |
255.37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8.80 |
78.80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0.34 |
30.34 |
0.0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6.23 |
146.23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31.76 |
531.76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31.76 |
531.76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4.96 |
174.96 |
0.00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56.80 |
356.80 |
0.00 |
附表:3 |
部 门 支 出 总 体 情 况 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5,860.72 |
4,112.32 |
1,748.4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81.97 |
1,733.57 |
1,748.40 |
20101 |
人大事务 |
3,481.97 |
1,733.57 |
1,748.40 |
2010101 |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 |
1,733.57 |
1,733.57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 |
1,253.20 |
0.00 |
1,253.20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185.00 |
0.00 |
185.00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62.76 |
0.00 |
62.76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91.10 |
0.00 |
191.10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56.34 |
0.00 |
56.34 |
205 |
教育支出 |
17.54 |
17.54 |
0.00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7.54 |
17.54 |
0.00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7.54 |
17.54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74.08 |
1,574.08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74.08 |
1,574.08 |
0.00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35.75 |
1,535.75 |
0.00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8.33 |
38.33 |
0.00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55.37 |
255.37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5.37 |
255.37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8.80 |
78.80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0.34 |
30.34 |
0.0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6.23 |
146.23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31.76 |
531.76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31.76 |
531.76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4.96 |
174.96 |
0.00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56.80 |
356.80 |
0.00 |
附表:4 |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体 情 况 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收入 |
|
支出 |
|
资金来源 |
2017年预算 |
科目名称 |
2017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5,860.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81.97 |
其中:财政当年 |
5,860.72 |
二、教育支出 |
17.54 |
财政结转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74.08 |
二、政府性基金 |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55.37 |
其中:财政当年 |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531.76 |
财政结转 |
|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四、其他事业收入 |
|
|
|
五、经营收入 |
|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
|
|
七、其他收入 |
|
|
|
八、结余资金 |
|
|
|
|
|
|
|
|
|
|
|
收入总计 |
5,860.72 |
支出总计 |
5,860.72 |
附表:5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情 况 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合 计 |
5,860.72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81.97 |
20101 |
人大事务 |
3,481.97 |
2010101 |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 |
1,733.57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 |
1,253.20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185.00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62.76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91.10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56.34 |
205 |
教育支出 |
17.54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7.54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17.54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74.08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74.08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535.75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8.33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55.37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5.37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8.8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0.34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6.23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31.76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31.76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4.96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56.80 |
附表:6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目 |
2017年基本支出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 计 |
4,112.32 |
3,509.41 |
602.91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299.85 |
1299.8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21.25 |
421.2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474.79 |
474.79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262.25 |
262.25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41.56 |
141.5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2.91 |
|
602.91 |
30201 |
办公费 |
49.55 |
|
49.55 |
30202 |
印刷费 |
2.91 |
|
2.91 |
30205 |
水费 |
1.56 |
|
1.56 |
30206 |
电费 |
1.56 |
|
1.56 |
30207 |
邮电费 |
2.91 |
|
2.91 |
30208 |
取暖费 |
103.68 |
|
103.68 |
30211 |
差旅费 |
85.83 |
|
85.83 |
30213 |
维修(护)费 |
8.56 |
|
8.56 |
30215 |
会议费 |
5.41 |
|
5.41 |
30216 |
培训费 |
17.54 |
|
17.54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4.47 |
|
4.47 |
30228 |
工会经费 |
23.40 |
|
23.40 |
30229 |
福利费 |
24.55 |
|
24.55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1.30 |
|
71.3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 |
190.87 |
|
190.87 |
302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8.81 |
|
8.81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209.56 |
2,209.56 |
|
30301 |
离休费 |
213.46 |
213.46 |
|
30302 |
退休费 |
1,360.62 |
1,360.62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66 |
0.66 |
|
30309 |
奖励金 |
0.29 |
0.29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74.96 |
174.96 |
|
30312 |
提租补贴 |
356.80 |
356.80 |
|
30314 |
采暖补贴 |
102.05 |
102.05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0.72 |
0.72 |
|
附表:7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
预算安排数 |
备 注 |
合 计 |
106.87 |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00 |
|
公务接待费 |
4.57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2.30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2.30 |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附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单位代码 |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注: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固此表无数据 |
以上各表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
三、报表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此表反映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年度收入为5,860.7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23.38万元,增长9.81%。年度支出为5,86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9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22.83万元;教育支出17.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0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8.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3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7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4.38万元。
预算增加原因:2017年预算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23.38万元,增长9.81%。基本支出增加18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工资上调。项目支出增加3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楼屋面防水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建设市人大媒体宣传平台等专项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0.7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81.97,占财政拨款收入59.41%,教育支出17.54,占财政拨款收入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08,占财政拨款收入26.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37,占财政拨款收入4.36%,住房保障支出531.76,占财政拨款收入9.0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5,860.72万元。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4,112.32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70%。其中:(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1,733.57万元,用于机关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2)进修及培训17.54万元,用于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支出。(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74.08万元,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4)住房改革支出531.76万元,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2、项目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各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1,748.40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30%。其中;(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1,253.20万元,用于机关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2)人大会议185万元,用于召开人代会会议的费用支出;(3)人大立法62.76用于开展人大立法工作的支出;(4)代表工作191.10万元,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培训等方面的支出;(5)其他人大事务56.34万元,用于未列入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此表反映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体情况。年度收入为5,860.72万元。
年度支出为5,86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97万元;教育支出1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一般出共预算支出5,860.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少644.71万元,降幅9%。其中:(1)人大事务支出3,481.97万元,比2016年度执行数少388.66万元,降幅10.04%;(2)培训支出17.54万元,比2016年度执行数增加10.14万元,增长10.14%;(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574.08万元,比2016年度执行数少195.79万元,降幅11.06%;(4)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5.37万元,比2016年度执行数少37.60万元,降幅12.83%;(5) 住房改革支出531.76万元,比2016年度执行增加8.95万元,增长1.7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12.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60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安排支出情况表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3.28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安排增加5.34万元,增长1.53%。增加的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各预算经济科目进行了调整等。具体安排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5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少3.22万元,减幅41.3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安排102.3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7.5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服务支出比2015年减少6.85万元,二是立法经费公车运行经费比2015年减少6万,从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经费中调剂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4、会议费2017年预算安排246.41万元,比2016年增加1.41万元,增长0.57%,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数增加,会议费定额数增加1.41万元。
2016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全年接待外地客人78批551人次,发生1笔招待费用899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17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49.26万元,用于安排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12.50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1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有车辆31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纳入绩效评价有三个项目,分别是人代会会议费185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91.1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40.9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4、医疗卫生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休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人大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
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三公”经费:(1)、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2)、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