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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方式 提升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3-21 10:03

  近年来,依兰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职能,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强化监督质量,提升部门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明显。

  一、充分认识工作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开展评议工作是强化人大监督权的有效形式,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评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具有民主性、公开性、权威性的特点,有着其它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评议有效拓展了监督渠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力度,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实现了选举、任命和监督干部一体化,使监督效果更加显著。特别是上届任期内,依兰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一府两院”组成部门的工作作出评议意见,并选取重点评议对象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切实增强了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实践证明,工作评议既是监督形式的创新,也是人大监督向实质性推进的深化,既改进了被评部门工作,增强了“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又树立了人大的权威和形象。

  二、严格执行阶段要求,实现工作评议规范化

  自2012年开始,依兰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开展评议工作。为使评议工作公正公平,规范操作,由人大办公室起草实施办法,在经过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依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评议暂行办法》,明确评议工作整体分为准备、调查、初评、整改、评议五个阶段。

  准备阶段---做好思想、组织准备工作。一是确定评议主体和客体,明确主体为县人大常委会,客体为政府组成部门、法检两院和中省市直机构派驻本地区单位;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研究确定,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评议调查组;三是被评议部门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拟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四是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被评议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范围为宪法、监督法、代表法、行政许可法以及被评部门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五是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评人大代表学习了解被评部门工作情况,拟定评议调查方案;六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负责人作动员讲话,被评议部门作自查情况报告。

  调查阶段---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了解掌握被评议部门的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评议调查报告。与此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活动,走访选民掌握情况,准备评议发言材料。必要时,组织审计、财政部门对被评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或检查。

  初评阶段---召开工作评议会议,其程序是:由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人大代表中心组同与会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发言;审计、财政部门作被评部门财务审计或检查报告;组织与会人大代表根据评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并提出初步整改措施。最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整改阶段---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评议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同级党委,交被评议部门整改办理。二是被评议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及时进行跟踪督查。三是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评议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整改工作情况不满意的,评议对象须重新进行整改。

  三、工作评议成效显著,促进监督扎实有力

  实践证明,工作评议作为一种新的人大监督方式,不仅强化了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而且促进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确保了党委、人大、政府的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落到实处。

  一是被评部门接受监督意识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工作评议,使被评议部门对人大监督有了深刻理解,真正把人大工作评议当成推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动力,进一步树立了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被评议部门的各项工作得到大力推进。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对被评部门的整体工作是一次全面的总结、检验和剖析,也是一次集中的整改推进和宣传展示。人大将工作评议反馈意见抄送党委和政府,印发被评议部门,既是鞭策又是鼓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三是人大监督职能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评议与述职评议相比,其优势在于评议对象不再局限于人大任命的部门和干部,而是涵盖了本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所有部门。在评议方式上,工作评议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形式的延伸,更具有民主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特点,通过运用视察、调查、检查、审议等手段,实现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融为一体,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实效,促进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供稿:依兰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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