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清真寺广场站占用一级保护地块部分用地的决定
(2017年4月17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清真寺广场站占用一级保护地块的议案,决定批准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占用清真寺广场一级保护地块部分用地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