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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黑土满园芳
——记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4-27 09:24

  兴隆镇坐落在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水将怀抱中的这片黑土滋养,孕育出一群勤劳质朴的东北人,法官刘春荣便是这群人中的一员。从1989年10月调入法院至今,她历经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多个岗位,现任巴彦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人民法庭庭长。二十八年的司法工作中,刘春荣把审判工作放在首位,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事业上来,多年来,她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200余件,结案率100%,个人结案件数占巴彦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0%,在全院审判人员中占位第一,取得了无发改、无申诉、无信访、无超审限、无媒体曝光、无有影响个案发生的好成绩。

  紫丁香是刘春荣最喜欢的花,她说:“一朵丁香虽小,但是他们团结在一起,就是美丽的花簇,一树花开,便能满园飘香”。就是这份紫丁香般的心,让她甘于平凡,勇于奉献,她扎根在这片她深爱着的土地上。

  “无假日”法官 群众冷暖挂心间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刘春荣的脚步走遍了辖区的山山水水,让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本地通”。在这里,随便说出一个小村屯的名字,她都可以告诉你这个小村屯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甚至还能说出几个村里的“名人”。

  “情系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这是刘春荣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为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她建立了3个巡回法庭和法庭工作室,坚持进辖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化解涉信访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不出辖区和乡村。2012年以来多次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尽量进行诉前调节让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刘春荣日均审理案件2.2件,几乎每天都在办案,随时在与当事人沟通,有限的工作时间不够,就利用个人休息时间进行办理,顶着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完成了大多数男同志都无法完成的案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老百姓都称呼她为“没节假日的法官”。

  法官是个需要守住清贫的行业,刘春荣像丁香花一样,扎根在人民群众中,同时用自己的力量支持着温暖着周围的人,无论当事人还是同事朋友,谁有难处说一句,只要不违规,她便倾尽所能。作为一名女性,她的心也软若花蕾,她从细微之处体会百姓心声,主动嘘寒问暖,常常不等对方开口,事情就已经在她的帮助下解决。辖区乡镇的老人们都交口称赞她“好闺女”,同事朋友都爱叫她一声“刘三姐”。

  坚守与付出 守护百姓团圆夜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中华传统美德,刘春荣始终记在心上。2014年春节大年三十的晚上,正在和家人包饺子准备年夜饭的刘春荣忽然接到了值班干警的电话,说法庭门口来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老太太,要状告不孝儿女。听到这个消息,刘春荣立即赶到法庭,看到老人衣着单薄冻的哆哆嗦嗦的老人时,刘春荣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在这合家欢乐的时候,是什么迫使老人作出这样的决定呢?

  刘春荣为老人倒上热水,准备吃食,并找棉衣为老人披上。闲聊中,刘春荣了解到,老人已82岁了,有四个儿女,都住在一个村,老人在儿女家轮流生活。腊月里,几个儿女因为房子和土地分配引发矛盾,拿老人出气,使老人无处容身,这才导致老人大年夜到法庭来起诉。了解情况后,刘春荣立即唠叨老人的四个子女家,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地进行规劝,在她的耐心引导下,四个子女纷纷向老人认错。经过当场调解老人一家签订了赡养协议,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化解。老人不舍得刘春荣走,说:“我要是有你这么个闺女该多好,留在家里过年吧”,刘春荣婉言谢绝。

  从老人家出来已是午夜,刘春荣透过颠簸的车窗回望老人家里温暖的灯光,听着远处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才意识到又一次失去了和家人吃年夜饭团圆的机会,但她的心中无悔,因为她的付出换来的是老人今后岁月中每一个年夜的团圆。

  基层女法官 践行新时代承诺

  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虽然都是“小案件”,但如果处理的不好,就会使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刘春荣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原则,在调解工作上下功夫。2012年以来,她以调撤方式结案2077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办案质效在全院审判人员中名列前茅。

  2013年,兴隆法庭辖区某村18户村民要求村委会给分地,多次协商未果后,以韩某、姜某为首多次围堵政府并进京上访。刘春荣多次到18户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并根据他们的要求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在此过程中,刘春荣了解到带头的韩某家庭困难,四代人住着两间低矮破旧的草房,上有80岁的老母需要赡养,儿子离了婚,留下4岁孙子在韩某家抚养,而韩某本人已60多岁了,如果分不到地,将失去生活来源。于是,刘春荣同志多次找村委会和镇政府,建议按政策给韩某一定的照顾,经过协调,政府为韩某全家办理了低保。最后一次在法庭进行调解时,刘春荣同志是挂着吊瓶组织的,当韩某从刘春荣的手中接过低保存折时,激动得握住她的手说。此后,在刘春荣同志的建议下,村、镇两级政府妥善解决了18户村民的问题,村民们还敲锣打鼓地给政府送去了锦旗。

  刘春荣作为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法官,以其过硬的业务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牢固的群众基础、坚定的政治立场、朴素的生活作风、积极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2012年以来,她多次被省、市法院授予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同时当选为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兴隆法庭也多次被省、市法院授予先进集体标兵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在,刘春荣仍在岗位上辛勤的工作着,她就像盛开在东北大平原上的紫丁香,用柔软又火热的心,践行着一名新时代法官的庄严承诺,以馥郁而悠远的芬芳,赢得了一位女共产党员的光彩人生,她把自己看做是百姓的一员、人民的女儿,她始终坚信,丁香花盛开的地方,一定是满园的春光!(王哲 吕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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