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8号、省委17号和市委1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坚持立足巴彦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战略,扎实开展以提高服务保障和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以充分运用人大依法监督为核心,持续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几年来,人大工作得到了县委的肯定,得到了“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四项重点监督工作。
几年来,巴彦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监督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选择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预算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涉及千家万户的《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社会普遍关注的反贪工作、基层派出所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进行检查、视察,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在监督方式上注重灵活性,依法灵活运用询问、质询、述职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办法,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在监督的效果上注重实效性,重点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运用听汇报、看现场、搞测评等方式,督促“一府两院”真正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以监督促经济发展。常委会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抓住关键、把握重点,把依法监督的过程作为扎实推进政府工作实施的服务过程,推进人大“三查(察)”活动,取得了很好效果。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计报告和财政预决算以及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招商引资等作为重点视察项目。几年来,先后对全县道路改造升级、巴彦港提水灌区工程、教育和卫生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以及生猪产业、粮食产业、重点民营企业等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并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委。
以监督促民生改善。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针对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卫生、文化教育、医疗保障,对社会反响强烈的非煤矿山开采、交通安全环境整治、行政执法乱象,确定监督检查和视察调研课题,并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的监督方法开展依法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重点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针对非煤矿山开采管理情况、道路交通环境整治、“一法一例”整改情况、对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等问题常委会对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推动了政府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彰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以监督促法律法规实施。常委会着力通过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五年来,先后对《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和《预算法》等2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在每年的12月4日开展宪法日活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集中讲座和专题汇报会,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巴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公安执法规范性建设、检察院监所检查工作、法院基层法庭建设、县政府司法部门社区矫正工作,听取并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对促进依法行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以监督促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在重大事项决定上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在行使监督权上,坚持依宪治县、依法治县原则,突出贯彻“一法一例”,规范“一府两院”执法行为,履行法律义务,为实现县委依法治县的总体目标提供法律服务。常委会每年坚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事项,审议批准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审计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督促政府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调整预算,确保全县财政预算的正常运行。
坚决贯彻党委意图,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16年,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级人大和县委的部署,党组讨论制定了人大换届工作方案,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照进度和时间节点召开各层面培训会议,对换届选举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常委会组建五个指导小组,全程指导各乡镇宣传发动、科学划分选区、酝酿代表候选人、组织参加投票等各项工作,使选举过程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依法选出县级人大代表248名,乡镇人大代表1202名,实现了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下降的“两升一降”,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成功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人大工作,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把任前司法考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完善人事任免程序相结合,实现了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几年来,依法任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10人(次),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48人(次),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法职人员144人(次)。
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推进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代表工作是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常委会把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作为重点推动,为代表联系群众拓宽渠道,创造机会和平台,推进代表作用的发挥。通过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引入年度考核测评机制,通过视察、走访、主题活动等方式,听取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加强人大代表和办事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加大督办“一府两院”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力度,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有关会议。
开展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先后组织市、县、乡(镇)人大代表310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省、市人大培训班的培训。通过对《代表法》,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如何把握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核心内容等法律法规及工作方法的学习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及履职体会,提高了代表素质。近五年中共有18件代表意见建议被县政府列为重点建议进行落实。
搭建平台,丰富代表活动。为了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对建立完善代表小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等制度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大胆探索。采取面对面、电话、微信等方式交流履职心得,讨论提交意见建议内容。近年来每年都提出80多件涵盖经济、文化、城建、环保、医疗等多个领域的代表意见建议。
加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五年来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共423件,常委会为增强办理实效,采取全程跟踪督办、领导重点督办、部门归口督办、代表共同督办相结合的办理方式,狠抓督办落实,提高办理质量,使代表意见建议答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100%,办结率98%以上。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实行常委会会议乡镇人大主席例会制度、乡镇人大干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制度,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基层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促进了县乡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供稿:巴彦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