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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5-31 16:5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让百姓了解《食品安全法》,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5月26日,由延寿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延寿县人大副主任李学雷、县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等宣传册及海报,并在延寿县同庆街、公安街等主要街道设立宣传点,向群众放发手册,现场讲解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宣传使群众对以前不了解的安全知识和不注意的生活细节有了新的认识,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群众认可。

  李学雷在活动中强调: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加以贯彻执行。一是要深入开展宣传,在放发宣传资料的基础上,还要在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深入长期的宣传。要在延寿县电视台开展食品安全讲座,并在全县各网络平台上播放食品安全法及安全知识,让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使食品安全防范于未然;二是要扩大覆盖面。宣传活动不能仅限于城镇社区,还要深入到延寿县9个乡镇106个村和各中小学校,尤其要让安全隐患较多的农村和学校、意识薄弱的农民和学生了解。三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食品安全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管,使其合法经营,真正从源头管好食品安全的准入关口。

  (延寿县人大常委会5月31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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