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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依法科学履行法定职责
法制委、法工室与城建委联合学习共谋发展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7-06 18:39

  7月4日,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室与城建环保委员会联合召开学习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意见》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把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实施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中心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如何界定重大事项范围,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展开了热烈讨论。

  顾福林在讲话中指出,两个部门联合召开学习会议,不仅是学习形式的一种创新,更是搭建常委会机关部门之间工作交流的平台。大家从不同角度,对常委会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进行探索,达到了互相启发,共同精进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他强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人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认识,理清思路,依法认真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依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好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献智助力。

  (法制委员会7月6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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