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依法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为推动人大及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履行职责,香坊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坚持任命与监督并重,创新监督方式,实地体验、日常监督、履职测评三措并举,在实践中丰富完善了任后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 看
香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代表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点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统一的原则,利用亲自或陪同所联系的选民群众办事、参加公开庭审等方式实地体验,分战线地对“一府两院”各个部门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在实地体验中,人大代表的主要任务是“三看”。
一看工作纪律,重点体验所在单位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有无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
二看服务质量,重点体验所在单位是否存在职责梳理不清,工作推诿扯皮,监督管理缺位,服务意识不强等现象;
三看办事效率,重点体验所在单位是否存在落实决策不力,工作粗枝大叶,办事手续繁琐等情况。
三 查
依托“三查”,香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开展日常监督。
对被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实施监督。
每年围绕3—5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推进和督促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重点检查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与水平等突出问题。
香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代表活动小组开展视察活动,组织代表将掌握的情况通过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形式,指出在视察活动发现的问题。每次调研和考察活动结束后,都要形成相应的调研报告或反映有关情况的信息材料,报告着重提出任命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加以分析,提出对策,使调研成果成为常委会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三 听
依托“三听”,开展履职测评。为了更好地依法行使监督职权,香坊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履职测评,对被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实施了依法监督。
听取所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汇报,实现了对干部的任后监督的全覆盖。
听取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的意见。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了解拟述职人员履职的情况。
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任命人员汇报履职情况或递交履职报告后,香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香坊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监督,在大胆探索中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今后香坊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任命人员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建设,以更加有力地推进人大依法监督权的有效落实和全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刘若辉说。
(香坊区人大常委会12月12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