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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全链条”模式是啥?全国人大给出范本!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8-01-10 09:26

  过两年的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探索形成了六个环节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

  ◆选好题目。重点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检查相关法律的实施情况。

  ◆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由委员长、副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开展检查;坚持常委会直接检查与委托地方人大开展检查相结合,扩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注重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

  ◆全面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提出务实有效的建议,使执法检查报告成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

  ◆认真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同时选择部分执法检查项目,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推动改进实际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跟踪监督。

  ◆要求“一府两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审议。

  这六个环节组成了对法律实施情况的“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的“组合拳”,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全要素、全流程监督的范本,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标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检查组深入一线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各界对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等新做法,在做实六个环节基础上,又对检查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再深化。(人民代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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