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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二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方案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8-04-27 16:50

  评选“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是为了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表彰为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鼓励创作更多的人大新闻优秀作品,充分发挥人大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为做好哈尔滨市第二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作品基本要求

  (一)具备作品参评资格的媒体: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杂志社、新闻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市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有全国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的市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以下人大机关主办的刊物。

  (二)作品刊播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要求原创、首发。

  (三)作品题材: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真实生动,新闻性强,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文字简练,社会效果好。

  (四)试评新媒体作品,可在网络作品中申报。参评作品要求原创,内容丰富,传播效果好。要有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

  二、评选方式和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参评作品的评定和省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推荐。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处。

  (一)评选分为初评和定评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直新闻单位向评选委员会推荐作品为初评,初评由上述推荐单位分头组织,办法自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可将参评作品直接报送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评。评选委员会对全部作品进行评议、筛选,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及等次为定评。

  (二)评选基本标准

  1、参评作品必须与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利于人民群众正确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市委新战略实践中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对于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起到启迪和鼓舞作用。

  2、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等。

  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获奖。

  三、奖励

  (一)获奖作品分为一、二、三等奖。第二十七届人大好新闻拟评选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57件,其中一等奖不超过7件,二等奖不超过15件,三等奖不超过35件。

  (二)评选结束后即由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三)获奖者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委会可根据各参评单位推荐作品情况和稿件质量,考察其重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程度和取得的实际效果,择优评出组织奖1至2个,予以特别表彰。

  四、推荐和报送

  (一)关于推荐

  1、作品均以刊播时的作者、责编人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变更;以笔名署名的,要填写真实姓名,评奖后一律不得更改;作者人数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编辑人数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编辑。如作品推荐表上的信息与刊播时的不符,将取消参评资格。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二)关于报送

  1、报送要求

  推荐作品应填写相应推荐意见表。推荐作品连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意见表,用A4纸复印一式25份,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推荐作品需附作品原件一份。原件包括:发表作品的报纸、杂志、网址。广播电视作品要刻录成音、视频光盘,每张光盘只刻录一个节目,并在盘面上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

  2、寄送地址

  推荐作品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于2018年4月27日前寄送至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处办公室。

  寄送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07号213室

  联系电话:84651568

  注:本通知及好新闻推荐意见表电子版请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hrbsrd.gov.cn)下载。

  附表:

  第二十七届人大好新闻作品推荐目录

  第二十七届人大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传统媒体作品)

  第二十七届人大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二(网络媒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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