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道外区人大把坚持区委领导自觉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对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关注民生、回应民意;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保障代表民主权利,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坚持监督与支持的统一,加强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针对问题,突出重点,紧扣目标,持续发力,正确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优秀成果。
一、服务大局,加强依法监督工作
持续助推“三件大事”。支持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对哈尔滨双品医药物资商城、哈尔滨禧龙国际家居建材博览中心、哈尔滨传化公路港、HBP哈东企业总部基地、哈尔滨威斯康辛国际啤酒文化旅游小镇、勤劳安置区等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视察,建言献策。听取园区办关于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推进情况以及道外区创建省级现代商贸物流园区起步区土地规划等情况报告,支持区政府破解园区发展瓶颈,营造良好政策环境,高效开展土地运作。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方式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在新一轮规划调整中给予道外产业园区用地指标支持的建议”,向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强综合保税区与道外产业园区通联道路建设,促进哈东现代物流产业带整体协调发展的建议”、“关于团结集中供热管线敷设至长江路的建议”、“关于将黄家崴子路工程延伸至团结东西路七段的建议”、“关于在哈同公路永源段安装交通信号及限速设施的建议”等。省政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分别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哈东指挥部、市供热办、市建委、市公安局牵头,认真研究,现场踏查,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后,均给予认真负责的落实和解答。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视察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回迁安置工作,踏查新征陶瓷二期地块棚改项目、桦树街棚改在建项目,听取征收办、棚改办全区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区政府保持棚改征收总量和速度全市记录,着力改善城乡面貌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建议区政府整合力量,做好监管工作,努力把棚改安置房建成群众满意的“放心房”。支持新仁灌区续建工程建设。连续三年视察新仁节水配套灌溉改造工程,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新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情况报告,支持区政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水利工程资金投入,加大涉及水利建设项目拆违力度,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远效益。
坚持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加强对“两院”的司法监督。组织法制委、内司委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到区法院、区检察院视察,全面了解区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道外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报告。支持法院多措并举,深化体制改革、规范执行行为、形成执行工作整体合力等创新举措。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立案监督检察工作报告,肯定区检察院以民为本,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勇于担当、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经验。推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靖宇办事处丰润社区、大同小学和红光锅炉集团等单位,对区政府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抓起,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等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区政府 “一法一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支持区政府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区政府制定的规章、行政决定、行政命令以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决议、决定等,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和备案。多举措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道外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加大民生保障、社会热点问题监督。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到阿什河流域东风沟黑臭水体整治现场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民主镇胜利村进行视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视察。围绕道外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视察中华巴洛克文化街区、民主镇民富村水一方水上乐园、滨江湿地,听取区政府打造旅游精品,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区政府中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有建设性意见的调研报告。
二、围绕中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做出决定、决议。结合对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草案的审议,提出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落实规章制度,强化清理往来款,加强审计监督。督促财政部门公开有关预算,完成区级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与区人大联网,实现对全区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全程在线监督。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市委、区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意愿,为我区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修订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办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
三、完善机制,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以宪法法律、政策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为重点,举办代表初任、履职培训班,组织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组织代表参加省市人大培训活动,覆盖全区三级人大代表。
完善制度,支持代表履职。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代表履职视察制度,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
丰富活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落实“代表回选区、选举单位述职”制度,组织代表参加“代表履职群众评”活动。代表通过“两回”、“访民日”、“走访月”等活动载体,深入选区,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在代表中开展 “惠民”活动,医务界的代表组织义诊小分队接待问诊群众。以代表工作室建设为重点,拓展代表履职平台。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纪念代表法访民日主题系列活动及市人大组织的羽毛球比赛等活动,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建立平台,推动代表履职规范化。率先建立"人大代表电子履职档案管理系统。将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闭会期间参加代表组活动、参加学习培训、走访视察选区、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奖励以及其他依法履职情况,通过系统生成数据报告,实现了即时更新、翔实记录,推动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采取人大工作部门监督与代表团、组监督相结合,代表团、组监督与选民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依法建立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承诺制、宣誓制度、代表劝辞制度。通过考核,让无实绩的代表感到压力,对不能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劝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