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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禁燃令”让冰城天更蓝
市人大常委会昨审议通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哈市四环内将全面禁燃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8-08-21 23:07

  两周前,《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刊载,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两周后,在近千条市民留言中,明确支持禁燃令和提供意见建议的占82%,明确反对的占18%,市人大常委会“立小法,立管用的法”这一主张,再次收获百姓点赞。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哈市实际和地方特色,查找地方立法领域短板。一切从实际出发,重专而精,重适用可行。围绕民生热点立小法,“一事一法”,由更注重立法内容的系统性、立法形式的“大而全”向“拾遗补缺”“小而精”转变。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该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部史上最严禁燃令从酝酿到出炉,是市人大常委会又一次从“小处着眼”,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生动实践。

  环保意识增强 烟花爆竹销量8连降

  一个烟花爆竹升空,PM2.5浓度瞬间飙升5至7倍;1吨烟花爆竹=300公斤灰霾……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观念的转变,市民对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改善空气质量的呼声日趋强烈,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也在逐年递减,自2011年以来,春节期间,哈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连续8年呈下降趋势。为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70余件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出于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考虑,出台更为严格的禁燃规定。

  3个月筹备 “禁燃令”将出炉

  2018年5月,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追加《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为2018年正式立法项目,6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追加为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成立了调研起草组,就禁燃区域的划定、禁燃决定实施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补偿、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与市政府进行了沟通。随后前往沈阳、天津、济南学习相关立法经验。

  7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关于划定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建议的报告》,明确了禁燃范围、相关部门职责等,在此基础上,调研起草组继续调研论证,召开了政府法制办、规划局以及相关各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实地踏查了四环路围合区域、松北区等禁放区域,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

  《决定(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哈尔滨日报全文刊载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到的824条留言统计显示,明确支持的共339条,占41%;明确反对的145条,占18%;建议及其他共340条,占41%。市民的主要观点是,禁燃鞭炮有利于环保、减少浪费,避免扰民和安全事故发生,是移风易俗的好事。

  同时,调研起草组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决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部分修改,8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决定(草案)》,8月16日,经市委同意,《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

  划片、禁售、处罚面面俱到

  《决定(草案)》仅十五条,称得上短小精悍,为了让小法能够“面面俱到”,调研起草组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仅禁止燃放区域如何划分,就分了三种情况。”调研人员透露,市区内四环路围合区域、紧邻四环路的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等成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等四区实际情况不同,无法划定统一禁放范围。因此,《决定(草案》中规定,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的禁燃区域由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在《决定》公布实施时向社会公告;为了减轻空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市大型活动或重大庆典,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依法核发许可并向社会公告。

  “禁止销售是确保《决定》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调研起草组了解到,天津、济南等多个实施禁燃的城市,在禁燃区域内都实施了禁止销售的规定。因此,出于执法人性化考虑,《决定(草案)》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关于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给已取得许可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等问题,由市政府依法妥善处理。

  以前,违法成本低影响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在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位法不抵触的前提下,《决定(草案)》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额度调至为上限,第十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五百元罚款。另外,未经许可燃放礼花弹、舞台焰火、架子烟花或者组合烟花达到5000发以上的,因已构成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可以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他山之石

  ●济南市

  打造了全国闻名的禁燃模式,成立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放办。由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所有烟花爆竹持有人开展拉网式清查,督促限期上交违规烟花爆竹。

  ●天津市

  启动最严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模式,全部关停烟花爆竹企业,在春节期间实现了禁放区域“零污染”、“零垃圾”、“零事故”、“零火情”。

  作者:尹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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