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