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机关建设 历程展馆
人代会 常委
主任会议 工作动态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通知公告 决议决定
工作报告 调查研究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
栗战书在西藏调研青藏高原生 ...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 ...
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 ...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 ...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断提高政治...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 信息页面 返回首页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决议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9-05-06 07:49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决议

(2019年4月29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国防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国防教育既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全民素质、培塑民族精神、汇聚强军力量的基础性工程。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对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民族忧患意识、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凝聚振兴发展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军事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重视国防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国防教育。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国防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会议决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强化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新时代国防教育新格局

1.健全完善国防教育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党委统一领导,明晰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军地协调配合,构建军地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优化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国防教育工作,协调解决国防教育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揽、政府领导、军事机关协助、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格局。

2.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国防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国防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合力推进,督导落实。宣传、教育、财政、人社、民政、人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开展国防教育。军事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二、突出重点对象,不断扩大全民国防教育覆盖面

3.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将国防知识、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技能和东北抗联精神等革命传统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国家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形势报告,纳入经常性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纳入机关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纳入公务员录用、党政干部选拔考试,强化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牵动全市国防教育工作开展。

4.抓实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要求编制教学计划,保证国防教育课时,开展系统国防教育,确保国防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真正做到融入学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学生军训、融入课外实践活动、融入兵役宣传,巩固学校国防教育的基础地位,激发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热情,促进国防观念的养成和国防素质的提升。

5.巩固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各级军事机关要以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人员为重点,结合编兵整组、训练执勤、应急处突、战备演练等中心任务落实国防教育,大力宣扬党管武装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增强国防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6.强化企事业单位职工国防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把国防教育纳入企业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企业文化创建活动,把国防教育内容融入争当“生产能手”“创业尖兵”和“技术革新标兵”等岗位实践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忧患意识,引导广大职工热爱国防、献身国防。

7.推进城乡居民国防教育。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要将国防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结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开展普及性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政府部门和军事机关要组织开展国防教育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国防、了解军事,推动国防教育进入千家万户。

三、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地域国防教育工作特色

8.打造红色国防教育品牌。充分利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的历史遗存,深入挖掘我市作为红色交通枢纽站、东北抗联主战场、全国解放决战起点、抗美援朝支前中心、军工制造主要基地等红色资源,规划建设国防教育红色街区、主题公园、英雄广场、旅游专线、研学基地,组织革命题材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创作,讲好我市的屈辱史、抗联史、创业史、复兴史,打造红色哈尔滨城市名片。

9.推进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发扬我市双拥共建的光荣传统,抢抓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机遇,以发展生产力、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为目标,结合双拥模范城创建,扎实开展军地共建,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推动文明城市、平安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军工企业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防教育实效。

10.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抓好经常性国防教育基础上,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国防教育日等时机组织大型教育活动,把每年9月份确定为全市“国防教育宣传月”,集中开展有计划、有部署、有组织、有声势的系列国防教育活动,营造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国防观念、汇聚强军力量的浓厚氛围。

11.塑造国防教育时代特色。充分借助网络信息化手段,利用新媒体开设国防专栏或网站,积极推进国防教育“两微一端”建设,探索“互联网+国防教育”的新模式。在电视、报纸开辟国防教育专栏,编辑出版具有地方特色的国防教育丛书,合理利用室外大型电子屏、广告牌等城市公共资源建设国防公益宣传窗口,全天候全方位开展国防教育宣传。

四、提高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国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2.强化国防教育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专款专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防教育,推动成立国防教育协会、国防教育基金会,整合社会资源,拓宽国防教育渠道。

13.强化国防教育硬件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国防教育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强国防教育综合展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国防教育一条街、主题公园广场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军事博物馆、纪念馆等规划建设。依托现有公共资源融入国防元素,抓好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挂牌、管理和使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国防公益场馆、教育基地建设。

14.强化国防教育人才保障。切实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国防教育师资库,建立一支以现役军人、专家教授、专职教师为骨干,专武干部、退役军人、社会志愿者为辅助的国防教育师资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创办国防教育和军事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

15.强化国防教育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国防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抓好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将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创建和双拥模范城考评体系,细化责任清单、考评标准和实施细则,定期开展联考联评,促进全民国防教育全面、系统、深入开展。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