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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长带队,人大总动员,将碧水保卫战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9-08-07 19:26

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全国上下“一盘棋”的理念,在人大系统内发起声势浩大的总动员,实现了各级人大在执法检查中的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由此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此举彰显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打赢碧水保卫战,还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坚定信念和必胜决心。

 

6月3日至6日,栗战书委员长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图为6月5日,栗战书委员长在苏州了解护城河现场取水检测情况。摄影/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继去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再次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聚焦环境污染防治,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为了打赢这场碧水保卫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全国上下“一盘棋”的理念,在人大系统内发起声势浩大的总动员,除了深入8个省份进行实地检查外,还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自查,并首次听取受委托地方汇报自查情况,以此实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

此次执法检查充分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执法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召开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坚持上下级人大联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6月30日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时强调,“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要密切工作联系、加强工作协同,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步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深入了解法律落实情况,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呼声,助力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实地检查亮点追踪:

紧扣法律,严字当头

“其身正,不令而行。”只有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执法检查才能向严看齐,更具成效。

此次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再次担任组长,王晨副委员长、沈跃跃副委员长、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高虎城主任委员任副组长,组成高规格执法检查阵容。检查组分成4个检查小组,于今年3月底至6月,对河北、江苏、安徽、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8个省份进行实地检查。

其间,为了能够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从而获取第一手材料,执法检查组深入职能部门、河堤水岸、城市新区、港口码头、工业企业和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实地检查,每到一处都召开由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五级人大代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详细了解法律实施效果,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建议。

紧扣法律,追问防治责任落实,是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显著特点。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把每一个问题都与法律挂钩,严格对照法律条文进行检查,不兜圈子、不绕弯子,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以刚性监督树立法律权威,促进法律的有效执行。

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那些检查的精彩瞬间

栗战书委员长率队赴四川、江苏检查

四川水系发达,被称为“千河之省”,而且是我国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护责任重大。

4月8日至11日,栗战书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这次执法检查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条文进行,突出检查各级政府及监管、执法、司法部门和企业等落实法定责任情况。执法检查组一下飞机就来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生态环境监管指挥平台运行和水质监测情况,询问水污染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执法检查组在成都市青羊区摸底河蜀辉桥段,查看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检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到天府新区兴隆湖了解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栗战书还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落实法律情况的介绍和意见建议。

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执法检查组来到成都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了解城镇污水处理情况,到泸州港集装箱码头调研船舶污染防治情况,深入酿酒企业检查污水排放是否达标,到饮用水长江取水口进行实地查看,并同部分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方面座谈。

执法检查组专程前往泸州市张坝桂圆林查看长江岸线修复保护情况。栗战书强调,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要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江苏地处平原河网地区,襟江带湖滨海,长江、淮河、大运河穿流而过。全国五大淡水湖,坐拥其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但是,由于人多地少、经济体量越来越大、整体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始终是经济大省江苏的发展之困。

6月3日至6日,栗战书委员长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依法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绘就新时代美丽中国新画卷。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十多处河道和湖面进行了检查或随机抽查。到南京北十里长沟西支查看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赴扬州廖家沟调研生态大走廊建设情况,在太湖东岸了解围网拆除工作,在苏州护城河现场取水检测。

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把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船舶水污染防治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污水处理厂和钢铁企业,栗战书详细询问治污设备运行情况,指出要加强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严格达标排放。在苏州市吴中区北港村、柳舍村,栗战书了解农村污水处理情况,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减少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他还走进村民家中,询问用水方便不方便、价格贵不贵、安全不安全,强调水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要让群众满意、得到群众认可。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了解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状况,同地方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栗战书说,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是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大公约数,权威和效力都要比一般的号召、工作措施大得多、管用得多。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都要行动起来,政府引领绿色发展,企业加快生态转型,公众践行低碳生活,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王晨副委员长率队赴湖南、河北检查

湖南位于长江中游,天然水资源总量为南方九省之冠,湘、资、沅、澧四水汇聚洞庭,汇入长江,加强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4月8日至11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南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督,为依法防治水污染、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晨率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长沙、湘潭、株洲、岳阳等地进行检查,听取湖南省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与基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一线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一起对照法律条文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在长沙,查看浏阳河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在湘潭,检查竹埠港老工业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进展情况;在株洲,查看清水塘工业区污染企业整体关停和工业废水处理情况;在岳阳,检查金凤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王家河黑臭水体治理、巴陵石化污水处理、长江岸线非法砂石码头整治复绿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开展了随机抽查和问卷调查。

王晨指出,湖南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强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爬坡过坎,决不动摇。

河北内环京津,外沿渤海,在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肩负着重大责任。

王晨5月7日至10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河北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运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清波。

执法检查组先后在唐山、承德、张家口等地进行检查,听取了河北省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五级人大代表、一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进行三次座谈,深入了解加强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在唐山,检查南湖煤矿塌陷区水生态修复、唐钢公司污水处理、开平区散乱污企业退城搬迁治理、迁西县长河河道整治和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清理情况;在承德,查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千松坝林场水源涵养林建设情况;在张家口,了解冬奥会核心区水源地保护、水厂建设及污水处理、永定河水质监测等情况。执法检查组还进行了随机抽查和问卷调查。

王晨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怀河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河北坚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治污,推进水环境治理法治化,打好碧水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保护并存,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王晨强调,要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加强法律实施,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沈跃跃副委员长率队赴广东、安徽检查

广东地处丰水地区,但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较为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4月14日至18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广东开展执法检查。沈跃跃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广州、东莞、惠州、深圳,以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查访企业、河涌、码头、污水处理厂,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净化、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禽畜养殖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等情况,并与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各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基层河长座谈,听取他们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建议。

沈跃跃指出,近年来,广东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水,深入推进城市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不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形势呈现好转势头。同时也要看到,广东省水污染形势还很严峻,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她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树牢新发展理念,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全面落实,推动法律制度有效实施,依法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安徽位于长江中下游,地跨淮河、长江、钱塘江三大水系,生态地位重要,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和责任。

沈跃跃5月7日至11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安徽进行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坚持依法治污、合力治污、科学治污,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绿色担当”。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安徽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先后到合肥、安庆、铜陵、芜湖、巢湖等地,紧扣法律条文,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船舶污染物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情况,与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五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专家学者和企业、河湖长代表座谈,并召开长江保护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还开展了随机抽查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沈跃跃指出,安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安徽“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的殷殷嘱托,推深做实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安徽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补短板还欠账任务繁重。要坚持不懈依法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治污、系统治理,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既紧盯目标、下大力气攻坚克难,打好碧水保卫战,也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深入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果。

丁仲礼副委员长率队赴云南、贵州检查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疆,南北走向的山脉地形环抱着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江河水系,水资源丰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3月31日至4月4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发挥水污染防治法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昆明市、玉溪市等地,实地检查河道综合整治、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和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业水污染防治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情况,分别与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滇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开展了随机暗访、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等。

丁仲礼指出,云南应当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贵州地处长江、珠江上游,是“两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丁仲礼4月14日至18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贵州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贵阳市、黔东南州等地,实地检查河道综合整治、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和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业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情况。分别与贵州省、贵阳市、黔东南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等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开展了随机暗访和法律知识调查问卷等工作,还深入地方和企业单位,听取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实地查看水污染治理情况。

丁仲礼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抓住水污染防治不放松,发挥水污染防治法的刚性约束作用,依法推动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从情况汇报中的相关数据上看,近年来,贵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下一步,要加快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抓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提升,加强磷矿山、磷化工等工业企业排污整治,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面源污染问题,加快提升水源涵养生态功能,研究解决喀斯特地貌石漠化问题,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绿水青山发挥出金山银山的经济效益方面多出贵州的好经验、好做法。

听取23个受委托检查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

上下联动,形成“拳头”效应

充分调动地方人大的积极性,形成监督整体合力是本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一个鲜明特点。

除对河北、江苏、安徽、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8个省份进行实地检查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从而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此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的又一突破创新。

以往的委托检查,通常是受委托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在自查结束后提交一个书面报告。这次为了促进自查工作深入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组直接检查和委托地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首次专门组织召开会议,由栗战书委员长听取受委托地方汇报。

对于会议召开的目的,栗战书在讲话中强调,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受委托检查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一一汇报了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边听边记,了解详情,交流体会。

据了解,受委托地方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在第一时间加紧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检查方案。地方党委加强领导、有力支持,很多地方的党委书记专门听取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有的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党委书记专门抓、专门带队、专门推进。

比如,江西省的执法检查组组长是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担任的,他率队赴九江市开展实地检查,与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出明确要求。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殷一璀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委托自查的省区市一定不能走过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16个区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

为了深入找出影响法律实施的突出问题,各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示范作用的带动下,大胆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敢于动真碰硬,可谓使出了“十八般武艺”。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边检查边梳理出13个市(地)问题清单共计216个问题,反馈给当地政府并提出整改意见。全省抽查暗访了119家企业、治污项目、经营管理单位等,对暗访发现的问题陆续在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曝光,推动了问题整改。

广西人大常委会在“专”字上下功夫,组织开展检查前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解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邀请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参加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引入第三方评估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的一项创新做法,记者注意到,各地人大常委会对此及时跟进,广泛加以运用。

除此之外,地方人大常委会还充分用好用足用透多种监督手段,在检查过程中进行随机抽查、调查问卷,召开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坚持上下级人大联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汇报中,23个省级人大常委会求真务实、不务虚功,肯定成绩的同时更是直面问题不回避,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主动把握工作,加快整改步伐,推动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委托地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为我们提供了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生态宜居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利契机。”地方人大同志评价称,此次执法检查编织了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实现了监督无盲区、无死角,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整体监督的高压态势和“拳头”效应,有效激发了地方人大打好水污染防治这场“硬仗”的必胜信念。

五级人大代表“全覆盖”:

共同“支招”碧水保卫战

在全国人大代表曾娜眼里,水资源保护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作为传统酿酒技艺传承人,她在履行代表职责和日常工作中,总是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外关注。

令曾娜激动不已的是,今年4月,栗战书委员长率执法检查组到四川检查时,她受邀参加了四川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在会上,她建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改进监督方式,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用好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形成更大监督压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有关方面全面有效实施法律、切实加强改进工作。

“感觉这两年,人大监督特别注重依靠代表、依靠群众。”曾娜说,在执法检查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可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呼声的桥梁纽带作用。

自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创在执法检查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之后,在今年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和企业、专家代表座谈会已经成为人大监督的“固定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地方检查,每到一处,都会召开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充分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调动代表们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积极性。

云南省人大代表徐杉是昆明学院滇池(湖泊)污染防治合作研究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月2日,在云南安宁市,他参加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织的五级人大代表和企业、专家代表座谈。

会上,他就调研中发现的,由于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缺失,河流上下游利益难以平衡的问题,向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建立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更好地激励流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缓解流域生态服务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

谈到参加座谈会的感受,徐杉对记者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云南省人大在散会后还专门找到他继续了解情况,看到自己的建议受到如此重视,他很受鼓舞,“通过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让更多的代表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拓宽了民意诉求表达的渠道,能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获得尊重。”

让五级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加强协同交流,发挥整体合力,这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提高监督质量效果显著,也对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

本次受委托检查的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几乎都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比如,辽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同步检查的方式,共组织772名五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1名、省人大代表52名、市人大代表271名、县区人大代表286名、乡镇人大代表152名)参加执法检查,形成了全省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的强大监督合力。天津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信函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700多名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邀请四级人大代表127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联组座谈。结合各检查环节,共组织不同层面座谈19次,征集意见建议183条。

“倾听民声,才能集中民智。”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参加了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广东进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她看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同人民群众保持着血肉联系,通过人大监督的平台,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给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呼声、愿望及时反映上来,有助于国家层面及时作出符合人民群众愿望、要求的决策。“这次执法检查彰显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反映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心声。”陈瑞爱说。

借助最强“外脑”:

提高人大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

作为人大监督对象,“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包罗万象,有些工作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如何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这次执法检查首次借用“外脑”,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

3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会上,来自中国工程院和部分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认真梳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治理水污染、打好碧水保卫战提出可操作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说是第一次,是人大监督的一次重大探索和创新。

其实,2018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系列监督举措方式上的创新,人们仍记忆犹新:从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到就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从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到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从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到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及22家企业的38个问题点名曝光……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利剑作用,用法治的力量,解百姓“心肺之患”。

为了让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形式的创新上可谓“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据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介绍,今年1月,全国人大环资委还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

“为保证评估工作客观公正,我们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针对评估项目召集多个学部的20多位工程院院士和科学院院士以及1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李晓红说,评估专家组与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多次沟通,赴陕西、浙江、江苏、海南等地开展调研,收集31个省份、11个部委的数据和资料。

谈及此次监督工作的探索创新,相关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借助“外脑”,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专家们用更加客观、中立的视角,去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的客观性、权威性,从而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评估既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评价,也是对立法质量的检测,这就把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用监督来推动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

此外,这次执法检查还与制定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

据了解,6月初,中国工程院已经形成了第三方评估研究报告初稿,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作补充和参考。外界评价称,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集中专家智慧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这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的优势和特点,有助于促进法律制度健全完善,强化执行落地。

目前,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已经完成31个省份的检查工作。7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总结执法检查阶段性工作。后续,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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