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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先行 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9-08-09 16:03

  营商环境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安排,体现的是一个地方的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国际商务领域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优劣,对企业的区位选择决策具有显著影响,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三省并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6个方面要求的第一条。营商环境优化是撬动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支点和突破口,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发展无止境,营商环境建设也需要不断优化、不断升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如何在既有成效的基础上将哈尔滨营商环境优化推进更深层次,迈上更高境界,是我们目前应该思考的迫切问题。营商环境的创建需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树牢法治思维

  建设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要秉持“立法引领改革,改革推动立法”的原则,摒弃“边抓牌边定规则”的固有思维定势,树牢“定好规则再 抓牌”的法治思维,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扣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相关领域加快立法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突出立管用的法、小而精的法、特色鲜明的法”的原则,一次打包集中修改城市规划条例等10部法规、废止12部法规,为建设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突出监督重点

  助力持续打造

  冰城营商环境升级版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上下联动、深入监 督,切实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各种监督手段,重点对政府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许可的发放等营商、利商、便商工作和司法部门涉企的刑事和民商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敢于“揭短”,善于“挑刺”,监督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转变干部作风为突破口,找准“穴 位”靶向发力、猛药去疴,打通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精准监督,全力助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两院要建立健全涉及经济发展特别是涉及各类商事主体案件的办理、报告、沟通协调及诉讼监督机制,督促司 法机关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相关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四年对行政许可“一法一例” (行政许可法及黑龙江省行政许可条例)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龙江营商环境升级版较好地发挥了省会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个方面,最了 解各营商主体的愿望和呼声,最清楚当地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利用代表这种接 地气的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积极为营商环境建设建言献策,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短板的补齐和问题的整改;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和履职创造好的条件;要综合运用重点督办、跟踪督办、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大对建设营商环境方面代表重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利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他们争做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者、维护者和践行者,积极向群众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倡导“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社会营造重商、招商、亲商、护商、安商的氛围。

  作者:赵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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