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一“点”也不能少
夏日里,绿色送去的不仅仅是清凉,还有清新的空气和怡人的环境,这成为城市爱绿护绿者执着坚持的动力。十年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冰城先后有100处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有了“身份证”,依法受到保护。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发挥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加大保护地块管理力度,为冰城“种下”更多“绿色”做着不懈努力。
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第一批一级保护地块进行了视察,在走访调查中,视察组了解到,首批50块地块中10块有了局部变化和调整,已报人大审议通过,但是相关部门在日常保护工作中还是存在勘察摸底不细致、审批监管不清晰、履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市人大提出建议,对保护地块进行规划修编,建立立体监管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杜绝未报先批先建等情况的发生。
在长青公园,因为有了良好管理,绿地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地块被占用 视察组“寸绿不让”
为加强哈尔滨市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的保护工作,2009年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人大审议通过,哈尔滨市首批一级保护地块名录对外公布,并挂牌予以保护,此举对保护城市绿化环境和市民公共活动空间起到极大作用,有效防止侵占、破坏绿地和广场现象的发生。但是随着城市发展,城市总体规划有所调整,道路、地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新的用地需求,出现了少量局部或临时占用保护地块的情况。
经过梳理排查,首批50处保护地块中(绿地34处,广场11处及体育用地5处),10处有局部变化或调整。松柏园、平房公园等4处因城市总体规划路网建设形成占用;八区体育中心、马家沟滨河园等6处因基础设施、道路和地铁建设形成占用。
“哪一部分区域是被占用的,具体占用时间多久?”在兆麟公园里,市人大代表王俊迪提出了疑问。因地铁3号线二期占用,2018年11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地铁工程临时占用兆麟公园362平方米用地,永久占用790平方米,该工程还将拆除地段街与友谊路交口西南角部分建筑,将拆迁区域重新调整规划,补偿给兆麟公园820平方米公园绿地。
面对视察组“寸绿不让”,对绿色“斤斤计较”的态度,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和表示,还建的绿地只多不少。
图文不“符” 保护地块待重新修编
在香坊区丁香公园内,园内矗立的一块石头引发了众人的关注,与其它区域不同,香坊区创新挂牌形式,采用石头作为保护地块名牌,市人大代表宋薇说,此举确实独具特色,既给园区增添了标志性设施,又对地块保护起到了标注作用,但名牌信息缺乏面积等细节还需完善。
在视察中,市人大在对保护地块进行梳理排查中发现,虽然保护地块有了身份,但工作不细、责任不清、程序不规范等制约地块保护工作的发展。
2009年进行保护地块选址时,因保护地块划定与总体规划修编分属不同部门并行开展,多部门因缺乏统筹和深入沟通,加上踏查不细,把关不严等因素,出现了个别图纸与既有现状、未来规划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这为后期加大保护力度工作增加了难度。
此外,视察组发现,审批监管责任不够清晰,从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审批,直到施工监管,立体监督体系尚不健全,各阶段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监管责任压得不实。三是履行程序不够规范。第一批保护地块颁布之后,因宣传教育和落实力度等问题,个别项目在执行报审批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疏漏。如将报人大审议,却以年度备案等形式替代,执行层面出现偏差等。
“占补平衡” 保护地块一“点”都不少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提出建议,市政府组织市资源规划局、城管局以及各区政府,从未来规划、监管机制和问责力度等三方面研究解决方案。
“政府应认真梳理历史情况和未来规划,统筹进行保护地块规划修编。”市人大代表孙乐秋建议,及时纠错,把基础数据进行重新完善,并上报市人大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视察组认为,政府还应建立立体监管机制,夯实批、巡、管三位一体责任体系。首先,从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审批阶段,严把关口,对涉及保护地块的项目,从源头避免非法占用,确需占用的,严格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其次,建立保护地块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广场和公园绿地由市城管局负总责,定期组织巡查,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人,组织社区巡查上报;体育用地,由市体育局负总责,定期组织巡检,地块产权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和巡查上报。
同时,相关部门还加大落实力度,通过教育引导和问责追责双重手段压实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上报审批程序的认识和意识,杜绝履职不尽责,程序不当甚至未报先批先建等情况发生。尽量减少占用现象,最大限度实施占补平衡,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批准程序,对未占用的其他保护地块进行维护管理,为市容环境和市容市民生活创造健康、方便、舒适、优美的环境。
保护地块被占用情况
因城市总体规划路网建设形成占用的4处
其中已实施2处,未实施2处,分别是:
1、松柏园,局部因打通群力和道里老城区联系,建设群力第一大道形成占用。
2、平房公园,因建设友协东头道街形成占用。
3、顾乡公园,拟建设规划路,尚未实施。
4、翠柳公园,拟建设哈南十五路,尚未实施。
上述内容包含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于2011年获得国务院批准。
因基础设施,道路和地铁建设形成占用的6处
其中已实施5处,未实施1处,分别是:
1、八区体育中心,因长青公园扩建将局部用地从体育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同时为疏解交通压力,打通工厂街(已实施)、建设开源街(尚未实施)形成部分占用,并在用地南侧规划置换相应绿地予以平衡。
2、马家沟滨河园,因部分既有市政设施和地铁建设形成占用,其中地铁建设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香坊丁香园,因地铁建设形成部分占用,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清真寺广场,因地铁建设形成部分占用,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哈尔滨火车站广场(临时占用),因火车站改造工程临时占用。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兆麟公园(尚未实施),因地铁建设拟部分占用。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占用790平方米,补偿还建820平方米。
作者:尹 明 摄影:万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