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江苏镇江素有“天下第一江山”的美誉。为了保护好“天下第一江山”的良好生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作了精心谋划,积极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守护不是一说了之,
生态立法织密法治“保护网”
镇江“一水横陈,连岗三面”,生活在真山真水之间,镇江人对于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生态环境,有着与生俱来的较高要求。
民心所望,人大所向。2014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人代会提交“加快镇江生态文明建设”议案并获通过,开启了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亮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也为用法治力量守护“天下第一江山”奠定了良好基础。
“亮剑”的第一剑便指向了金山焦山北固山和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当时的镇江,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张和发展,金山焦山北固山和南山风景名胜区与城区形成了“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的独特风貌,但破坏情况时有发生,单纯依靠现有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景区自行制定的管理制度,难以顾及景区文物和文化设施保护的方方面面,法治化保护呼声不断。
2015年7月,随着立法法修改后对地方立法权的“扩容”,镇江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包括“三山”保护在内的镇江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真正迎来转折点。
同年12月,由人大主导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表决通过予以公布,自 2016年2月1日起施行,以法治守护“天下第一江山”从“呼吁”走进“现实”。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提高法律适用的可操作性,《条例》结合镇江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条例》首次明确了风景区“视线走廊”等空间保护问题,规定在风景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视线走廊和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同时明确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并将“高度”作为审核要求;
《条例》引入生态补偿机制,并对湿地、森林及水资源保护作出专门规定,要求环境保护部门监测金山湖、回龙水库、珍珠湖、运粮河及相关水体水质,定期发布监测情况;
《条例》全面禁止景区内的开山采石、开矿开荒、毁林取土、修坟立碑等破坏景区活动,全面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全面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以及区域内携犬、垂钓、游泳等行为。
以《条例》制定为起点,《镇江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接踵而至,织密了“天下第一江山”的法治“保护网”。
立法不是一立了之,
法律巡视让法律法规牙齿“咬合”
徒法不足以自行。2018年2月,《条例》实施已满2年,为了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不让法规束之高阁,2018年7月至10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巡视的要求,对《条例》施行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地块,予以重点关注。
——这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根本目的是发现和解决条例实施中的问题。
——这次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思维,以法律为依据开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案例,“解剖麻雀”,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2018年8月30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市旅游委、规划局、文旅集团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要求。市法院、检察院,京口、润州区政府,市住建局、文广新局、民宗局,市城建、交通产业集团等近20家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不明察,不能烛私。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一系列执法调研活动,察实情、听真话、寻良策:先后组织召开相关部门、有关景区、街道社区和志愿者代表座谈会;通过书面问卷和网上调查两种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游客的意见;对金山焦山南山景区及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
针对改革方案和综合执法方面的问题,报告要求着力破解改革方案落实中的各个难点:发挥景区规划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处理好政府宏观把控和部门具体实施之间的关系;夯实旅游委的管理职责,处理好旅游委行政管理与文旅集团经营管理之间的关系;强化文旅集团的运营管理能力,处理好旅游发展公司与景区寺庙之间的关系。
针对景区规划方面的问题,报告要求科学谋划景区规划方面的相关工作:高起点谋划三山景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南山景区总规修编和详规编制;加强规划刚性执行。
报告共提出4大类13条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监督不是一审了之,
“二次审议”将监督进行到底
生态保护,道阻且长,行则将至。2016年《条例》的制定实施和 2018年的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镇江人大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四山”风景区的坚定决心和自觉担当。
但监督,并不是一审了之。根据《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实施办法》第 27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对重要议题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促进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地见效。镇江人大始终将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记在心上、抓在手上。
2019年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现场察看《条例》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8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二次审议”,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
——对于“四山”风景区长期存在的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到位问题,下一步有什么针对性的具体举措?
——市文旅集团负责“四山”风景区的运营,并为此专门成立了镇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请问当前旅发公司的公司制改革进展如何?
——如何处理好总规修编与现存违法建设之间的矛盾,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以上3个问题由委员、代表抛出,政府部门认真答询:
——下一步将在“三抓”上下功夫。一抓职能落实,切实履行风景名胜处、行政审批处、资源开发处职能。二抓制度落实,落实行政审批、评估检查和上位协调这三项制度。三抓综合执法,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和频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业管理,做到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不断档。
——旅发公司通过瘦身强体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公司围绕市场化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经营机制改革、投资建设和管养模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同时,大力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矛盾,主要分为“以规划修编促违建整改”和“以违建整改助景区利用”两个方面。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依托市南山违建整改专项工作组,针对现存历史遗留项目,会同风景区主管部门,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涉及的建设单位意见,并向省主管部门多轮沟通汇报,形成与景区未来开发利用相适应的违建整改方案。
“二次审议”和询问过后,镇江人大将继续加强立法、执法检查、审议、专题询问四者联动,打出一套效果显著的“组合拳”,为守护镇江“天下第一江山”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