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问题电梯记入“台账”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关于《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2月1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条例》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完善机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建立了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电梯物联网监管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开展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家属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保障《条例》有效实施。
相关部门规定,对使用期超过15年、运行故障率明显偏高、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或者电梯制造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我市建立健全由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牵头协调处置,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电梯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解决电梯事故、运行故障、修理改造更新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众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聚焦电梯事故处理、老旧电梯大修改造资金筹集、电梯维保质量等一系列群众痛点、社会焦点、监管难点问题,相关部门一方面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为处理事故快赔快付提供资金保障,解决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责任主体复杂、赔偿责任互相推诿等问题,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减轻事故理赔压力。目前,全市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已达 33.8%。同时,推进电梯物联网监管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借鉴深圳、西安等城市经验,着手论证电梯物联网监管服务智慧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解决电梯困人等安全风险、电梯运行故障监测预警、电梯维保质量监督和基础数据统计等一系列问题,实现电梯信息查询、风险排查、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监管服务和数据分析智慧化,提高科技监管服务水平。
哈市还开展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家属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方案》,并由住建部门牵头,市场、消防、规划等部门配合,启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院校已申请加装电梯35部,明年将全面启动加装电梯工作。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整治,建立了15年以上及投诉率高电梯台账。开展“三无电梯”整治,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 和无维修资金的,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解决路径。协调解决了行风热线关注的海富康城小区24部电梯维修资金无法落实、多 年未检验、安全无保障问题;督导阿城体东名城小区25部电梯依照条例规定落实整改。
针对重点问题,我市实施联合检查,开展“阳光执法”行动 17 次,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 122 个,处罚 5 起。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办法,建立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分类监管信息库。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组织开展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别单位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并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管,形成多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