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将多年来衢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总结固化,为衢州打造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提供了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先后八次到衢州调研、指导工作,多次肯定衢州在基层治理方面的探索实践,并明确作出要“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指示。2010年3月,习近平同志又对衢州探索的建立民情档案、深化民情沟通、实行为民办事全程服务即 “三民工程”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近年来,衢州市深刻领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这个主题,强化系统设计、制度设计,着力构建“主”字型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以“三联工程”、“周二无会日”、“红色物业联盟”等为抓手,推动资源下沉、权力下放,有效形成了资源在网格叠加、力量在网格汇聚、工作在网格开展、任务在网格完成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建议,对多年来的实践探索经验以立法形式固化,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经过近一年的立法实践和多次审议,该条例于去年11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予以批准,并定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共二十六条,对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村(居)民权利义务、网格划分、工作事项、人员选任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规定。条例也充分彰显立法的地方特色、基层特色,规定了资源下沉、组团联村、周二无会日、红色网格联队和红色物业联盟等特色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