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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冰城人大监督显实效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20-01-18 04:10

促发展优环境,解民忧保民生,推动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力助推和保障城市发展——

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冰城人大监督显实效

人大代表与一线环卫工人座谈交流早午餐补助项目资金情况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用好监督职权,破解社会热点难题?一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用行动给出了答案——以监督促发展优环境,以监督解民忧保民生,以监督推动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敢于监督,不怕红脸。硬话软说,多提意见。”一年来,市人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聚焦矛盾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和重点工作开展。既通过严格的监督来纠正偏差,又本着善意来帮助解决问题,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共同推动工作落实。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把握和处理好监督工作中的关键问题,把人大监督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妥善处理好支持与监督的关系,实行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求真务实,探索创新,积极发挥好代表作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在凸显监督实效的同时,推动人大监督履职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监督促发展优环境,守护公众“钱袋子”

  守住百姓钱袋子、开展一级保护地块专项视察、对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进行专题询问……一年来,市人大以监督促发展优环境,通过一项项创新监督方式取得累累硕果。

  一年来,听取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审计工作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支持政府争取地方债券额度201.7亿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170项,完成整改金额114.01亿元。

  同时,市人大还规范内容和程序,扎实有效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2018年决算草案、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0年预算草案以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等5项工作进行了预先审查。根据各阶段审查监督的重点,提前介入,深入调查了解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工作情况,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着眼于惠民生、保重点的支出结构,综合分析我市预决算的收支状况、特点,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依托,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在线监督检查,提升监督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改进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工作重心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部门预算和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进行说明,并要求增加报告政府性债务、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的情况。

  围绕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一级保护地块保护工作开展视察,出台《哈尔滨市建设项目占用一级保护地块审查批准程序的规定》,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简化审查批准手续。

  2019年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建设项目占用一级保护地块审查批准程序的规定》。按照该《规定》,对因事关全局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确需临时占用一级保护地块,建设项目结束后即可恢复原状的,只需与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同意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即可,简化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规定》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市政府提报的《关于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临时占用人民广场部分一级保护地块的请示》《关于在湘江公园建设临时室内冰上活动中心的请示》进行了审查,出具了审查意见,并经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后,函复市政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对我市实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面了解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整体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进社区、访群众、走流程、听汇报等多种方式,对松北、南岗、道外三个区进行重点检查和临时抽查。同时,针对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问卷调查,向全市企业界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基本掌握了《条例》在我市企业界的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意见建议。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一小组,通过组织座谈、个别访谈、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共收集涉及营商环境的具体问题33个,已全部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2019年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视察了市营商环境局办事大厅,并在现场组织参加视察的部分市人大代表,与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题座谈。10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及33个问题清单送交市政府后,市人大财经委跟进督办落实工作。截至去年11月底,在33个问题(分解为35个具体事项)当中,已有17项处理完毕。

  围绕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旅游交通体系建设,开辟多条市域和景区内旅游专线,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市旅游发展环境,将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环境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先后制定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专题调研工作方案、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细化专题询问工作推进表,规定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

  调研组通过梳理近3年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踏查部分旅游景区和重点产业项目……了解我市旅游发展环境现状及亟待解决制约旅游发展的有关问题,最后形成《关于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环境的调研报告》。委员会通过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民侨委委员、旅游专家学者、代表联络站广泛征询意见建议,共收集梳理10个方面60余条意见,最终确定规划设计引领、文化旅游融合、冰雪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交通等9个方面14个问题为专题询问具体问题,涉及市政府10个相关部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后,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增设了通往太阳岛风景区的公交线路,加强了太阳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其他有关意见也得到了有效落实。

  以监督解民优保民生,人大代表参与民生项目决策

  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参与民生项目决策并实施监督新模式、监督“环卫工人早午餐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对《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以监督解民忧保民生,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能,开展实效监督,为哈尔滨长远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参与民生项目决策并实施监督新模式。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的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根据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对政府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提前审查,重点加大对政府民生项目的审查。在2019年12月份,对政府提交的15个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项目,指导联系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市人大代表参与审查各项目的预算安排,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责任部门及财政部门研究处理,规范项目预算的编制,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15个民生项目情况,优质高效完成人代会上对民生项目的审议投票,参与项目执行期的监督做好准备。

  这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托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民意、提出建议,积极支持配合市政府开展民生项目征集活动。提交本次大会的候选民生项目,是政府规划与市民需求精准对接、高度融合的成果,为后续实施项目跟进监督开好头、起好步。

  围绕“环卫工人早午餐补助资金”落实问题,常委会多次面对面听取一线环卫工人意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扩大补助范围,实现9城区全覆盖,改进补助方式,由市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各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确保环卫工人全部吃上热乎可口的早午餐。

  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环卫工人早午餐补助项目资金情况时,坚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守初心、担使命,针对2018年末在提前审查项目预算中发现的环卫工人早午餐补助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会同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及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等组成调研组,分别在道外区南马路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呼兰区呼兰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座谈会,与一线环卫工人进行座谈交流,了解项目资金情况、环卫工人满意度及利益诉求。

  调研成果为:调整早餐补助范围。对尚未实行早餐补助的呼兰、阿城、双城3城区的一线早班作业环卫工人给予统一的补助政策,实现早餐补助城区全覆益。调整早餐补助方式。对早餐补助项目中实行的政府与佳明佳公司合作投入的补助方式进行调整,调整补贴标准和补助天数,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早餐补助资金,各区财政拨付到区城管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各区安排好工人早餐,保证补助标准和质量,让环卫工人满意。加强对早午餐补助资金的监管,切实发挥补助资金的政策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中小学校用地日趋紧张、规划不尽合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学生生均用地标准过低、规划缺少前瞻性、相关部门联动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推进政府科学规划学校布局。

  通过听取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深入道里、南岗、香坊、松北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组织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情况,形成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对存在的《条例》规定落实不到位、生均用地标准过低、条款内容规定滞后、规划缺少前瞻性、相关部门联动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19年6月份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教科委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督办,经过市政府的整治办理,《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执法检查有效推进了市政府加强中小学校用地保护工作,《条例》修改工作优先列入明年立法计划,《条例》调整后的中小学校用地指标,将达到全国同类城市中等偏上水平;市政府全面推进“多规合一”、科学谋划等学校布局,老城区新增8000余学位、新区新增1000余学位,调整增加哈西、群力地区5处教育用地,共计增加13.4万平方米,有效缓解学位和教育用地紧张状况。《审议意见》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均得到落实,相关区政府积极启动用地征收工作,搁置十余年、久拖未决的会展中学将于今年4月完成净地后立即开始建设。

  以监督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禁燃条例功效显著

  听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报告、《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市人大加强立法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先后听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对法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018年8月21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提出哈尔滨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城、松浦镇四环外区城、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沿线;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告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在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分别牵头成立划片监管小组,对9区落实禁燃工作进行划片监管。在市委的直接领导、市政府的严密组织、各方面的共同推动下,哈市基本实现了禁燃区域在元旦、小年、除夕、初五、元宵节等重要燃放时间节点无燃放行为。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聚焦电梯事故处理、老旧电梯大修改造资金筹集、电梯维保质量等一系列群众痛点、社会焦点、监管难点问题,相关部门一方面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为处理事故快赔快付提供资金保障,解决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责任主体复杂、赔偿责任互相推诿等问题,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减轻事故理赔压力。目前,全市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已达33.8%。哈市还开展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院校已申请加装电梯35部,2020年将全面启动加装电梯工作。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整治,建立了15年以上及投诉率高电梯台账。开展“三无电梯”整治,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和无维修资金的,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解决路径。

  主任寄语

  人大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力助推和保障“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既体现人大的职能作用,又让监督对象感受到人大的支持,有利于形成工作的合力。人大监督工作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对于办理解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要从注重督办、催办,向为政府与代表和群众搭建沟通平台、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转变。从最有利于支持监督对象的工作出发,选择哪些领域的监督、强化哪些环节的监督、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监督,都是人大工作考虑研究的重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铭

  监督速览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对16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24个信访案件和63个环境问题进行逐项对标核查,提出强化宏观规划指引、推进城区重点水系治理、改善支流水生态环境等意见建议,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首次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首次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关于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针对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创新能力不足、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等建议,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实现保值增值发挥积极作用。

  将国防教育法规执法检查固化为基本工作制度

  ■为加强国防教育,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决议》,将国防教育法规执法检查固化为基本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事业单位、进街道乡镇。

  助力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听取市政府关于健康扶贫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助力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推动政府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城乡规划实施、垃圾分类及处理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调研监察法实施情况

  ■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调研。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35件,依法纠正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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