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春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打造宜居民生工程
背 景
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及住宅楼。老旧小区对我市的城市品位和美丽哈尔滨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目前存在较普遍的问题包括:
1、居住环境较差、小区配套设施不全,大多数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严重老化,房屋漏水现象普遍且大多无房屋大修基金。
2、目前老旧小区管理一直是行政福利型、粗放型统管模式,在房屋维修方面采取房屋归己、维修自理的模式。
3、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多为老年人和困难家庭且租住户较多,小区居民要求加快改造的呼声很高。
建 议
一、成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和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长期发展规划的政策制订、财政扶持、规划布局、统筹协调、督办考核、宣传发动等工作,并实现市、区、街办、社区、业委会、居民六级联动。
二、出台相应改造方案和实施办法,统一规范改造程序和标准,做好协调和沟通。
三、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四、落实改造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并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金产权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五、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作用解决与群众联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六、建议列入年度市、区两级民生项目统筹规划,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