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杰: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背 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现 状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哈尔滨等46个重点城市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我市自2019年2月起,在9区136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创建工作。目前,试点小区(村屯)已达257个,试点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3000余家,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同步开展。
对可回收物,结合废品收购站集中治理工作,建立以回收企业、物业企业、保洁人员和专业回收人员为基础,以定时定点流动回收车、电话和网上预约为辅助,以集团运输为纽带,以哈尔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载体,对可回收物统一运至示范基地进行规模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实现主城区四环以内、其他建成区以内无废品收购站的目标,形成科学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有害垃圾,各区结合实际建立了有害垃圾暂存点。对餐厨垃圾,我市现有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对其他垃圾,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总体而言,哈市生活垃圾收处体系较为稳定,垃圾场建设项目推进顺利,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呈现总体平稳、巩固提升、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问 题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融合。按照便民交投的原则,在居民区每2000户设置1个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便民服务站,每个服务站配备2名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居民可运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400服务电话等方式呼叫上门回收。回收完成后,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通过专业运输车辆统一管理,进行分类运输,运往哈尔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进行规模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初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集中整治废品回收站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废品收购站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城管委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主城区四环以内、其他建成区以内无废品收购站的目标。截至去年7月底,全市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废品收购站1468处全部清除完毕。但目前,市区内部分废品收购站死灰复燃,有的白天关门晚上营业,有的全天照常营业,给居民的居住环境、消防安全埋下隐患。同时,市区内还存在100余家的再生资源生产加工企业,这些生产加工企业均是小作坊生产方式,存在散、乱、差现象,生产工艺粗放,无环保设施,逃税漏税等问题严重。
2、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全覆盖推广存在难度。《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目前,哈市尚未采取专业化公司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全覆盖推广存在难度,市政府可参照其他先进城市,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实现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一体化专业运营管理。
3、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受限制。按照《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废品收购站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城管委办发〔2019〕5号)要求,垃圾分类回收物运输需求制定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保证再生资源运输工作顺利进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运输,需要运用专业运输车辆,大多数是厢式货车和大型货车,按照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10月24日出台《关于调整市区货运机动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哈公交规〔2018〕12号)要求,市区内部分道路和部分时段禁止货车通行,给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带来不便。
建 议
1、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通过加强行业整治力度和政策引导,集中整治废品回收站,将现有大型废品收购站、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引导进入示范基地,促进相关企业集聚发展。
2、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特许经营、承包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3、研究制定再生资源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保证再生资源运输工作顺利进行,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