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胡泽君介绍,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
报告显示,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不断健全整改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比如,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把国家审计与部门内部审计、巡视巡查等贯通起来,推动审计结果共享共用。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图为分组审议会场。摄影/王萍
2019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审计整改报告。委员们在肯定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聚焦审计整改工作面临的“屡审屡犯”和“年年审、年年有”这一多年痼疾,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即审计不光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要构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减少“屡审屡犯”问题。杜黎明等多位委员建议,人大与审计部门加强配合,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将屡查屡改屡犯的问题纳入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范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抓好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