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近年来,我市强力推进交通治堵工作,不断加大机动车道建设力度,保证了车行通畅。同时,人行道通畅问题也日渐凸显,进一步加强人行道管护工作摆上城市管理的日程。
现 状
违章建筑挤占人行道。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拓宽机动车道的同时,人行道面积相对缩减,部分临街住房又将“窗改门”作为商业用房,并且在人行道上大量搭设楼梯做为通道,使人行道无道可行,人无路可走。如:道里区友谊路314号(友谊路至工程街路段)在道路拓宽改造后,烧烤店、药店、仓买等搭设的楼梯将人行道全部占用,人行道已成为摆设。同时,违章占用人行道施工现象比比皆是。如:南岗区曲线街(利群街至货栈街路段)广告公司、货栈、钢窗厂等将人行道做为自用施工场地、停车场,个别商家还将施工铁架焊制到全民健身设施上,不但占用人行道,还损坏城建设施和公共设施。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乏力,对违法行为只是警告,未能彻底予以纠正和处罚。
机动车停车位挤占人行通道空间。为解决停车难,利用人行道空间施划停车位,的确起到了缓解停车难的作用。但是在施划过程中,部分车位过多挤占了人行通道的空间,尤其是商业集中区、人流密集地区,造成了机动车挤占人行道、人抢车行道的状况。
机动车乱停占用人行道。在整治机动车乱停处罚力度加大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为避免在机动车道两侧乱停罚款,选择占用人行道停车,使人行道难行。
建 议
科学施划停车位,保证人行通道面积。在人行道施划停车位时,应充分考虑人行通道空间,根据人流上限进行规划,必要时,可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做出相关规定。
加大对占用人行道的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在全市全力拆违的环境下,各级政府已经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排查,在此基础上,应加大拆除力度,对占用人行道搭建楼梯等拆除难度小的违法行为,更应从快从速。同时,对监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应当予以追究。
进一步统一管理权限。保证机动车无论在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都能规范、有序停行。
作者:赵晓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