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战略部署,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19年8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累计装机规模均居世界首位。图为河北省张家口市的风力发电场。图/中新社发 陈晓东 摄
此次执法检查是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借助“外脑”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14位两院院士、70多位专家组成“外脑”,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形成了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执法检查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支撑,增强了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人大监督工作将继续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式,更加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上,栗战书委员长对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既是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有益补充,也是检验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推动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方式。
“2018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867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2.5%左右”⋯⋯这份数据翔实、专业性强的执法检查报告获得了各方一致点赞,“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有效发挥了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