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召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座谈会,征求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海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徐宏发谈到,市民对本土野生动物知之甚少,很多人不知道上海究竟有哪些野生动物。谈保护首先要确定保护的范围。
上海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教授黄硕琳表示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大量的野生动物比如一些两栖动物、海洋动物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因此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监管,这就给公共卫生和生物多样性带来一定风险。
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原副会长谢一民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明确名录几年调整一次,同时规定每次全国资源普查的内容要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动物园园长、教授级高工裴恩乐谈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需要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同,但是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他建议厘清保护部门的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