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5月25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大会作报告。
一年多来常委会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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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数”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回顾去年以来工作
一年多来,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审议法律草案、决定草案48件,听取审议39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
制定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995件,报送备案的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33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38件,经审查,督促纠正506件,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组织6次宪法宣誓仪式,举行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揽子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部法律,修改证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出口管制法草案,作出关于在自贸区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等3个授权决定,回应时代和改革的法治需求。
按照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对30件立法修法项目作出统筹安排。
本届常委会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
三、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学前教育、社会救助、乡村产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化产业、外贸转型、减税降费、财政生态环保资金、环境保护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脱贫攻坚等7项专题调研。
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开展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破产法、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后评估。
四、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常委会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91件代表议案都已办理完毕。8160件建议交由193家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1.3%。
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制,组织代表7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邀请代表73人次参加预算审查监督,邀请代表29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
组织1830名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和视察,形成91个调研报告。全年有1900多人次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基本实现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统筹安排1254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的活动。
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
共接待来自36个国家和各国议会联盟的53个团组访华,派出65个团组访问61个国家和地区议会组织。
新设双边友好小组4个。派团出席10余场多边活动。举办外国议员研讨班,14个国家的74名议员来华交流学习。
六、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6次专题讲座。
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近300次。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开通全国人大机关网上信访平台,办理来信来访近8万件次。
严肃会风会纪,常委会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7%以上。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确保宪法全面实施。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长江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
围绕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突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
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等。
围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出口管制法,修改反洗钱法等。
围绕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选举法等。
三、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聚焦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预安排了29个监督项目。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16个工作报告。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等6部法律和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
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开展5项专题调研。
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