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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20-07-28 20:24

  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旦曰带领市人大农林委对我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万平出席座谈会并介绍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

  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太阳岛国家湿地公园、一湖三岛、大梁子岛塔头湿地、哈尔滨松北国际湿地公园调研资源保护、修复、利用、管理情况。据介绍,我市现有湿地总面积19.87万公顷,有省级自然保护区8处、湿地公园16处。2018年,哈市入选全球首批18个国际湿地城市,我市通过建立湿地保护机制、大力修复治理退化湿地、加快湿地保护和公园建设等措施扎实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马旦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正确执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正确处理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协调推进进程。其中,在规划编制上要科学,在规划执行上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在体制机制上要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适应该种湿地类型保护管理最合适的模式和方法;在宣传工作上要将其作为湿地保护的根本性措施,不断扩大湿地影响力和知名度。

  马旦曰强调,要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侵占湿地违法行为。要积极推进湿地立法工作,尽快完善湿地保护法治体系,为我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27日,市人大农林委到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进行了调研。

  作者:孙玉红 摄影: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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